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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流动儿童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2-11 10:27:54 来源:温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政策实施的背景和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促进流动儿童均等享有高质量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根据民政部等二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4〕35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儿〔2024〕124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温州市流动儿童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制定依据

(一)《关于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4〕35号)

(二)《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儿〔2024〕124 号)

三、政策起草过程

2024年9月,市民政局研究起草了《温州市流动儿童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初稿)》,10月9日书面征求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15个部门的意见和建议,10月29日在市民政局网站发布征求社会意见,结合所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清单》整体内容包括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6个方面22项流动儿童关爱服务,重点包含以下内容。

(一)健全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清单》明确要分类加强困难流动儿童生活保障,协调户籍地民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认定资格,及时纳入保障,畅通“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为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流动儿童家庭提供实物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

(二)落实教育保障政策。《清单》明确要保障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就近就读公办学校。实行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高考升学。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为各学段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相应学生资助。

(三)完善卫生医疗保障措施。《清单》明确要为流动儿童提供“一站式”健康管理服务和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落实市内出生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做好流动儿童医疗保障相关工作,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五、创新举措

 (一)身份码应用场景推广服务。开展“温州身份码”涉未成年人应用场景(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私人影院、电竞酒店、宾馆、酒店、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场所)推广工作,落实流动儿童“码”上服务管理。

      (二)帮教服务。对涉案在押的流动儿童开展多样化关爱帮教活动,采取因人施教、人性关怀、亲情感化、政策引导等帮教管理措施。

六、关键词解释

流动儿童是指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城市中心城区的市辖区之间异地居住或生活的除外)。


解读部门:温州市民政局

解读人:麻煜臻

联系电话:0577-89985091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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