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001008003015009/2023-00248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9-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ZJCC10-2023-0007 文号 温民办〔2023〕116号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9 16:56:17 来源:温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民政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及《温州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温民办〔2021〕146号),我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以本机关名义制定的现行有效的5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决定保留37件、宣布失效11件、废止7件。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温州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doc


温州市民政局

2023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