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指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4-22 15:33:57 来源:温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效能与服务群众水平,延伸基层民政臂膀,打通民政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温州的实际,特制订《温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省、市委高度重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工作。2020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推进社会工作站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撑。

2020年,浙江省启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工作。2021年,纳入了浙江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浙江省民政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的通知》。

为此,温州市民政局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借鉴省内外的管理实践,针对社会工作站的运行情况,及时总结适应不同类型的管理模式和路径,制定相应的《建设指引》。

二、 主要内容

1、总体目标。2021年,全市将重点打造80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2022年,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实现全覆盖。温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目标是结合当地实际,重点打造一批具有温州辨识度的示范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

2、功能定位。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作为开展社会工作的基层综合型服务平台,围绕“1+5+N+X”的特色功能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其中“1”是指以党建引领为核心,“5”是指以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为服务基础,“N”是提供N项专业化个性化服务,“X”是指结合乡镇(街道)实际,培育发展多支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整合慈善资源力量。

3、组织框架。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乡镇(街道)主抓、社工机构协同的工作机制。县(市、区)确定1个规模较大的社会工作站为社会工作站总站。社会工作站的第三方承接机构应当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4、建设程序。由乡镇(街道)提出需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拟制建设方案,乡镇(街道)按要求启动建设。

5、建设标准。根据省厅“五个有”的要求开展社会工作站建设,有设施、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有服务。

6、评估办法。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社会工作站的项目管理、服务绩效、经费使用等进行评估,包括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

7、保障措施。明确了落实领导责任、强化政策支撑、落实经费保障、优化资源配置等内容。

8、指标体系。作为附件,包括了五个大项、三十个细项以及一票否决内容。

三、制定意义

温州市民政局联合财政部门出台的《指引》,以建设 “党建引领、公众参与、信息共享、科技支撑、专业服务”、具有温州辨识度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为目标,对社会工作服务站的设施要求、制度要求、人员管理、经费保障、服务开展、评估办法六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围绕“1+5+N+X”的特色功能,形成标准化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指标体系,对如何专业化、精细化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给予指引,既有原则性又有可操作性,同时精确回应了民政部门、社工机构和社会公众等各方关切。

联系人:陈晓君,联系人:0577-89985152。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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