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9/2021-0034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职能事项概况
(一)职能事项名称
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大赛组织
(二)转移单位
温州市民政局
(三)转移方式和服务期限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21〕32号),按照转移程序,发布公告、报名竞争、确定承接主体、公示等步骤择优选择1个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主体承接。本次转移事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2年12月。
(四)职能事项内容
本项目旨在通过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大赛活动的形式评选出2022年温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优秀项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创投方案策划、大赛通知发布、项目培训、组织实施,对项目进行考察、指导、监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为获选实施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支持。
二、工作承接内容和要求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按照职能转出单位的要求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年度创投大赛项目征集公告,并与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合作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专题宣传活动。
2.开通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微信推广(发布)平台,并安排专人管理,负责用微信平台发布公益创投的相关信息,解答有关询问。
3.举办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申报说明会,重点宣讲公益创投理念、活动安排、实施指引、注意事项等,向社会组织介绍公益创投的整体安排和申报条件、程序、手续,解释申报资料,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支持。
4.设立咨询申报受理热线电话,指定专人负责,答疑解惑。
(二)项目征集阶段
1.受理、收集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材料,对不符合初审要求的,应在完成初审后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申报主体说明理由并予以资料退回。
2.初审完成后,按要求进行分类汇总后报市民政局。
(三)项目评审、公示阶段
1.承办单位应当在市民政局的监督下,从社会组织专家库等途径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负责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评审,其中应按项目范围抽取熟悉对应领域的专家及1名财务专家按通知要求开展多形式的评审。通过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和备选项目名单。
2.确定拟资助和备选的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名单后,承办单位应当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实地核查,组织项目对接活动。确定最终拟资助项目名单,并向市民政局提交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经市民政局复核后,在市民政局网站对项目进行公示。
3.组织签订项目资助合同。申报项目公示期满后,由市民政局、承办单位和创投主体共同签订正式合同。
(四)项目实施服务阶段
1.承办单位根据公益项目实施进度,收集票据和材料,起草运行资金拨付申请书,向市民政局申请创投项目资金的拨款。经市民政局审核后,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进行项目资金拨付。
2.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培训班,重点宣讲项目实施要求、福彩金使用规范、监管措施等。
3.督促获选项目的实施团队按照文件和合同要求实施项目,并通过聘请专业财务专家、社会组织专家的形式向项目实施团队提供能力建设服务,以提升获选项目的实施成效和项目团队的整体能力。
4.督促获选项目实施团队报送项目中期、末期实施情况,并定期派遣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项目实施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等不当行为,及时进行指导、更正;发现侵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将上述情况及时向市民政局报告。
5.承办单位每季度以书面方式向市民政局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监管等情况及项目阶段评估报告。
6.通过市民政局网站、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微信推广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
7.通过平台搭建、资源链接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指导、协助创投项目实施团队争取社会捐赠,筹集项目社会配套资金。
8.项目实施期间,按不低于30%比例抽取创投项目进行实地督查,采取暗访、电话访问等方式了解项目进展。中期评估之后实地到所有不达标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和督查。
9.监督实施期间,有针对性地选取一些成效较好,进度完成较好的创投项目予以微信推广报道。并从中选取代表性强、示范性好、绩效优良的项目,积极协调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
10.对项目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项目资助合同相关条款协助主办单位做好项目资金停止拨付、清算、追缴等工作。
11.做好项目验收及总结。在各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结束后受理实施团队书面形式的项目总结报告。对创投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并形成评估报告报市民政局。
12.根据创投工作实际,需要承办单位开展的其他工作。
(五)优秀项目评选阶段
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程序后,开展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优秀项目评选活动,组织专业评审小组对创投项目进行集中评审,项目实施团队通过项目路演、现场答辩等形式对项目展示,最终评审决出金奖、银奖、铜奖若干个,由市民政局对获奖项目进行授牌表彰。
(六)特别说明
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职能事项内容及工作承接要求中前期准备阶段,项目征集阶段,项目评审、公示阶段以及项目实施服务阶段的工作均在2022年完成。
三、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不超过6.5万元。
四、报名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依法在温州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须在温州市行政区域设有固定营业场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具备从事项目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
(六)在承接服务之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承接主体还需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场地、设施设备;(2)构建由足够数量的各类专业人员组成的项目团队,具有承担相类似活动的经验(提供详细团队人员组成清单);(3)列入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
五、报名竞争程序
(一)接受报名。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社会主体根据公告的条件向温州市民政局提出书面承接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温州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
2.具备承接主体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对应第四点报名条件和资格要求);
3.完成该转移事项的具体计划和方案。
(二)组织评审。由转移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开展专项评审,审核申请材料(视情况可加入路演环节),从中择优选择1个社会主体作为承接对象。
(三)公示名单。确认承接主体后,在温州市民政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签订协议。公示期没有异议的,温州市民政局与承接单位签订承接转移职能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取消承接资格的条件等内容。
(五)事项交接。温州市民政局在签订协议后10工作日内完成事项交接工作。
联系地址:温州市民政局(温州大道2299号)1701室
联系电话: 89985166
温州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
温州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申请表
社会组织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单位地址 | 成立时间 | |||||||
业务主管单位 | 专职工作人员数 | 注册资金 | 净资产 | |||||
社会组织业务范围 (与登记证书一致) | ||||||||
近两年年检结论 | 评估 等级 | 是否列入政府职能转移推荐性目录(有效期内) | ||||||
曾获何种奖励 | ||||||||
近两年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或购买服务情况 | ||||||||
姓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 | ||||||||
申请承接的政府职能转移项目 | ||||||||
申请单位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项目的资质条件 | ||||||||
我单位承诺具备承接本次职能转移项目所需资格条件。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职能转移部门评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