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5-20 12:52:03 来源: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身体机能退化,对于家庭住宅安全性、舒适性、方便性的要求更高,但我国目前家庭住宅在设计建造时,基本没有考虑老年人身体状况,适老化水平普遍较低,而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大多房屋建设年代早,房屋老旧,情况更加严峻,对居家老年人人身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明确要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总体目标。通过专业化服务和操作,采取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具适配等方式,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从而提升居家生活品质。

二是明确工作原则。要以人为本、自愿选择、不及其他、高效高质。

三是明确实施对象。实施对象包括政府保障的年满60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本市生活的且未开展“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改造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和自费老年人。

四是明确评估和改造内容。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主要包括身体状况评估、康复辅助器具需求评估、居室环境评估和家庭成员评估。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性改造、无障碍改造、整洁性改造和其他改造。

五是明确资金扶持和保障。政府对保障对象开展适老化改造给予补助,市级财政对居住在市区范围实施适老化改造的本市户籍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按实际投入额给予30%、不超过5000元的补助资金,各县(市、区)应参照执行。其他老年人的改造费用需自行承担。

六是明确项目管理和组织保障。市民政局、县(市、区)民政部门、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各司其职开展工作。

七是明确实施流程。按照提出申请、审核评估、过程监督、成果验收四大流程实施适老化改造。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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