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5009/2019-0026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9-1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民基〔2019〕139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完善温州市村(社区)运行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5 14:19:56 来源: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基层减负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强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功能,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分级负责、严格审核、于法有据、大幅精减的原则,现就我市村(社区)运行机制等要求作进一步完善: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奋战1161、奋进2019”年度工作主题主线,强化村(社区)的服务功能,推进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省、市基层减负的要求,通过完善村(社区)运行机制,切实推动村(社区)权责明晰、工作运行规范有序、工作环境有效改善,为推动“基层减负年”落地见效、温州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行“六清单一流程”

1.建立全市统一的村(社区)运行规范。在全市建立统一的村(社区)运行规范,即“六清单一流程”,确保清单流程之外无事项。“六清单一流程”包括准入事项清单、盖章证明事项清单、乡镇(街道)涉村社事项责任清单、村社主职干部履职清单、村社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村社小微权力清单和村社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六清单一流程”,不得擅自变更工作事项或扩大工作内容,不得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转嫁给村(社区)。“六清单一流程”将以工作手册的形式另行下发。

2.加强“六清单一流程”的准入管理。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有明确要求或其他与居民利益相关,有利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服务管理,且确需村(社区)承担或者协助完成的涉村(社区)工作事项,由县(市、区)党委、政府或市直属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审核同意后纳入“六清单一流程”。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突发性、群体性事项,不纳入“六清单一流程”,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六清单一流程”,抓紧对本地本部门涉村(社区)工作事项进行规范;对未列入清单的工作事项,要及时进行清理;对原有依据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工作事项,应及时予以退出。

3.强化“六清单一流程”的监督管理。对擅自变更工作事项或扩大工作内容的,村(社区)有权拒绝,并及时向联审单位反映。联审单位要对反映内容展开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将予以通报,并督促违反规定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进行纠正或整改;对基层反映强烈且情节较为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二)规范考核验收工作

推广村级基础台账电子化,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利用今明两年时间在全市村(社区)中全面启用“智慧村社通”平台,推进村(社区)工作台账掌上留痕和管理,以“码上参与”“码上管理”“码上协商”“码上监督”“码上服务”推动村(社区)基层治理微改革。村(社区)三务公开、制度规范、社区服务、民主协商等相关原始记录和重要记录,均在平台上予以公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已经启用“智慧村社通”平台实行工作留痕的村(社区),不再要求检查纸质工作台账,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各类申报、考核和评比工作进行掌上监督和考核验收。

(三)规范机构牌子

1.村(社区)对外悬挂4个机构牌子。村(社区)办公场所对外悬挂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牌子等四块牌子。

2.村(社区)服务场所对外悬挂8块服务标识牌。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未建文化礼堂的村可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区微型消防站、村(社区)警务室(或综治服务中心)、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社区)避灾安置点等8个服务活动场所对外悬挂相应的服务标识牌。

3.村(社区)服务场所内置各类功能指示牌。在服务场所内的各类站、点、室可设置功能指示牌,要体现一室多用、功能兼容,提高场所使用效率,任何单位和部门不能对场地使用做出排他性规定要求。

4.机构牌子由乡镇(街道)主导制作,统一格式、统一颜色、统一使用规范汉字、统一材质。各类评比达标创建产生的荣誉类奖牌、奖状、奖杯等,不能直接对外悬挂,只能集中管理和展示。

(四)规范上墙制度

需居民知晓的便民服务事项、便民服务流程可以上墙,其他事项可制作成宣传资料(手册)提供给居民,或在服务场所以电子屏形式公布。凡不涉及居民知晓的内部制度、流程、责任清单等,各有关部门不能要求村(社区)强制上墙。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完善村(社区)运行机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有关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浙南产业集聚区要以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同步推进,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注重效果,强化服务。市有关单位要以此次规范村(社区)运行机制为契机,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把村(社区)工作重心放在服务上,推动政府和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做到减事项不减服务,减冗余不减经费。

(三)强化监督,确保成效。建立多部门密切配合的监督工作机制,对清理不彻底、工作不到位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对执行不力或屡受群众投诉的单位,视情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工作责任。

                                                   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温州市委组织部

                                                                   (代   章)

                                                       温州市民政局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1日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此件发至县级党委、政府,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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