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细化评价指标>的通知》(浙民养〔2024〕6 号)文件要求,温州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经评定、评审、公示等环节,新评定15家养老机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详见附件)。
附件:2025年度新评定三星级养老机构.doc
温州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