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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为70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险 “第一寿星”不慎摔倒获赔
发布日期:2025-04-30 15:23:23 来源:潮新闻app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省最长寿老人詹昌成康复出院后,近日收到一笔2000元的理赔款。这得益于当地瑞安市政府为7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

始终锚定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这个根本目的,今年我省将“为全省7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列入十方面民生实事。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浙江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浙江省2025年为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指的是被保险人在浙江范围内因发生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住院(照护)费用以及意外身故、意外伤害伤残的,将由保险公司给予赔付。

詹昌成儿子詹应钦告诉记者,父亲受伤当天本想到院子里晒太阳,不成想搬椅子的时候不慎摔倒。由于已是111岁高龄,家人第一时间将詹昌成送往医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公司很快获悉情况,并在老人出院后,立刻上门为其办理理赔业务。

根据《实施方案》,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缴费标准不得低于20元/年/人,保险期限为从保险合同签订当日起1年。具体来看,支持赔付的项目主要包括这三类:一是伤残或死亡保险金,对于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或死亡,给付伤残保险金或死亡保险金;二是医疗费用赔付,对于因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负担之外,自负自理部分的医疗费用按比例给予赔付;三是住院(照护)费用赔付,对于老年人因意外伤害所产生的住院(照护)费用,按赔付标准给予赔付。

据了解,在列入省十方面民生实事前,全省多地已开始探索实践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其中,温州自2015年起开始推进此项工作,为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筑牢根基。据统计,2024年,全市共为46万余名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5389人次获赔,赔付金额累计971.36万元。

“确实有非常强的获得感。这不是多少钱的事,而是党委、政府确实把群众的事放心上,关注的事越来越实,越来越细,让人心里很暖。”詹应钦告诉记者,4月16日,父亲去医院复查,“医生说,康复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