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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日期:2025-03-25 15:44:50 来源:乐清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乐清市民政局全面启动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本次年检对象为2024年12月31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非慈善类社会组织,涵盖1015家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优化服务流程

为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要求,本次年检全面实现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一网通办”。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于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社会组织”模块)完成线上填报,提交以下材料:《年度工作报告书》;整改报告(如涉及整改事项);财务审计报告(适用于年度支出超30万元或纳入“双随机”抽查名单的单位)。

二、实施精准监管,强化风险防控

在确保监管覆盖面的基础上,重点对投诉较多、存在违法违规迹象的社会组织加大抽查力度。2024年度共抽查工商服务、农业、教育、社会工作等领域的54家单位(占比5.3%),采用“双随机”抽查、财务审计及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围绕章程执行、财务管理、活动合规性等21项核心指标(包括收支公开度、项目规范性等)开展核查。通过多维联动监管,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防范违规风险。

三、分级审核协同推进,压实主体责任

针对社会组织数量多、类型广的特点,建立“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党建机关反馈”分级审核机制: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需将纸质材料报送主管单位初审,主管单位需于6月30日前出具“拟合格”“拟基本合格”或“拟不合格”意见;脱钩及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由党建领导机关结合党建工作情况提交《意见建议表》,并综合“双随机”抽查结果确定年检结论。通过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体系,提升审核效能。

四、公开结果接受监督,闭环管理促整改

年检结论将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推送至各单位,并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对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公开整改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对整改未达标的单位,依法纳入信用惩戒名单,并通过后续专项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形成“检查-整改-评估”闭环管理机制。

本次年检工作通过流程优化、技术赋能和协同监管,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既提升社会组织自律意识与规范化水平,又激发其服务社会的活力,为乐清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