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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乐清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残疾人福利保障的政策要求,构建“兜底保障-能力提升-社会融合”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切实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聚焦兜底保障,精准落实“两项补贴”制度
一是动态管理与精准识别。依托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建立与残联、卫健、社保等部门的数据比对机制,动态核查残疾人身份、残疾等级、经济状况等信息,确保补贴对象精准无误。二是简化申领流程。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通办”服务模式,残疾人可通过线上平台(如“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乡镇(街道)窗口提出申请,实现“最多跑一次”。本地户籍残疾人在省外可采取异地代收代办方式,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受理,对主动服务信息基本做到当月清零。三是资金监管与动态调整。通过“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每月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本人市民卡,确保资金发放准确到位。每年开展残疾人两补对象复核工作,对因死亡、服刑、户籍迁出、残疾等级变更等情形及时停发或调整补贴。
二、聚焦能力提升,多渠道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
一是福利企业安置。严格落实省市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残疾人集中就业。目前,全市共有33家福利企业,累计安置874名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为残疾人提供了长期可靠的收入来源。二是创新“工疗型车间”模式。联合市残联打造9个“残疾人‘工疗型车间’”,针对低保、低边家庭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139个,预计人均年增收4万余元。这一模式将康复治疗与劳动就业相结合,帮助残疾人在工作中实现身心康复,提升生活质量。三是就业收入“免计”政策。对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再就业等情形,按规定对3年内的就业收入予以“免计”,实行“渐退”管理,形成就业“缓冲带”,有效减轻残疾人就业初期的经济压力,增强其就业信心。
三、聚焦社会融合,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新路径
聚焦精神障碍患者与健康人群的融合促进,改善和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与参与能力和就业能力,最终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和融入社会。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精神障碍的认识和理解,减少歧视,营造一个有利于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环境。打通医康循环,加强医疗机构与社区康复机构之间的合作,加强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统筹各类服务场地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方式,增加社区康复服务的供给;如结合白石街道残疾人之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精康服务,直接从业人员达6人。截至今年 2 月底,开展规范精康服务410人次,其中个案辅导120人次,小组活动180人次,开展各类社区支持服务达110人次。通过专业的康复服务和社区支持,帮助精神障碍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提升其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乐清市民政局将继续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完善服务体系,努力推动残疾人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残疾人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