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9/2025-0001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温州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温州市民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
二、承办处室、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减或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处室、单位应按照《温州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请调整。
温州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