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9/2025-00001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7〕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缺口部分分担比例的通知》(温政办〔2007〕32号)精神,现将2025年珊溪水利枢纽和泽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你县(市、区)2025年“2130334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预算指标。
请各地严格按照《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社〔2024〕5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珊溪、泽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第一批).xlsx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