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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会议在义乌召开
发布日期:2024-09-30 09:12:15 来源:省民政厅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 ]

9月25日,全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会议在义乌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谋划推进我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佘新荷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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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要深刻领会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聚焦基本生活、教育、卫生健康、思想情感等采取有效措施,深化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共爱共享、互促互融,让儿童获得更加均衡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持续提升归属感、幸福感、获得感。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部省相关政策文件,不断提高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权益保障水平。要加快建立基础台账。强化数字赋能,按照统一口径开展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按时完成系统录入和比对核实工作,严守数据安全底线。要完善公共服务措施。聚焦儿童现实需求,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保障好基本生活、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要加强精神文化服务。组织创作、传播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开展普惠性、公益性课外兴趣培训课程和城市文化活动,有针对性地提供城市融入、阅读指导、书信陪伴、文娱活动等服务。要落实监护安全责任。对流动、留守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压实强制报告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犯罪行为,加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

会议强调,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系统性工程,要加强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全力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各项权益保障工作。要将流动儿童关爱保护纳入平安浙江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等统筹推进。建立完善议事协调等工作机制,合力做好流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推进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为主阵地的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网络。要积极培育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更多社会力量参与。

会上印发了《浙江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部分省人大代表,联合发文的省级单位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交流发言的县(市、区)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