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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尧方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充分利用公墓用地,增大陵墓存量功能的提案》(政协提案568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符合国家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精神,对我市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将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是当前我市深化节地生态葬法改革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对您的建议予以采纳,并纳入下一步殡葬改革工作中来。
公墓作为殡葬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骨灰安置的主要载体。推行节地生态公墓建设,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安葬(放)公共服务产品,一直以来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近年来,我们紧抓生态文明建设这条主线,以殡葬改革移风易俗为主题,不断引领节地生态葬法改革,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纵深发展,主要工作有:
一、深入推进青山白化治理。温州自古民间依山建坟,每座占地面积达10-100多平方米,坟墓连片致使青山变白,此种现象在全国范围属温州地区最为严重。我们在总结以往青山白化治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改革原有“拆坟、平坟”治理模式,转变为私坟“四化六标准”(四化:土坟化、植被化、小型化、景观化;六标准:去除坟圈、坟背覆土、绿化植被、保留墓碑、留有坟坦 、自然生态)生态化改造的治理模式,全市“四边区域”“两路两侧”私坟等到有效治理,基本实现无坟化目标。一是“禁新”。市本级每个月组织人员赴全市24个乡镇(街道)开展私坟“禁新”督查复查工作,实行每月一通报一排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新建、翻新私坟要求在5个工作日完成治理,私坟“禁新”治理率达到100%。二是“改旧”。对全市主要国道、省道、市域铁路、县级主干道、通往风景区主干道等视线范围内私坟进行摸排,制订出台《温州市“四边区域”青山白化治理实施方案》、《大罗山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金丽温高速东沿线青山白化整治工作方案》等,按照“应迁尽迁、能改则改、以迁为主、改迁并举”的工作原则和“四化六标准”对现有私坟开展生态化改造,对“四边区域”青山白化问题点位实行销号管理。仅2023年全市完成青山白化私坟整治17388座,特别是在短短的四个月时间内完成金丽温高速东延线青山白化私坟8459座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完成迎亚运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实现了“两路两侧”无坟化目标。三是推广生态化改造示范点。以永嘉县岩坦镇小舟垟生态化改造示范点、瓯海区泽雅镇私坟生态化改造示范点、乐清市城北街道济头村、北白象镇大港山公园式改造示范点为样板蓝本,推广复制私坟生态化改造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私坟生态化改造示范点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市青山白化治理工作。
二、深化节地生态葬法改革。节地生态葬法是以节约土地资源为导向,采用少占土地、少消耗资源的方式安葬骨灰,是减轻群众负担、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我们积极推行以骨灰楼(堂、塔)、树葬为主要内容的节地生态安葬,推动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节地生态葬法逐步为群众所认知认同。一是推进骨灰安葬从占地墓葬逐步向节地生态骨灰楼(塔、堂)安葬转变,从2020年起,暂停审批传统占地型公墓,新审批公墓均实行骨灰楼(堂、塔、廊、墙)等节地生态安葬形式。二是开展省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创建。按照《浙江省公益性节地生态公墓、骨灰堂建设管理标准(试行)》要求,2021年至2023年,全市新建成30座省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创建工作,共建成56638个墓穴(格位),相比传统占地型公墓节约土地100亩以上,极大提升土地利用率。三是推行节地生态墓园建设。依托现有已建公墓,在公墓内增加以树葬、草坪葬、骨灰格位葬为主要内容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全市建成110处节地生态示范墓园,为群众提供多种节地生态安葬服务,充分发挥示范墓园示范点引领作用。
三、加强公墓建设管理。推进公墓生态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是做好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更是维护群众合法安葬权益的有力保障。我们严格按照殡葬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公墓审批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公墓依法依规建设,发挥好公墓公共服务公益属性。一是制订公墓建设管理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规定》(温民事〔2022〕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民事〔2023〕138号),对公墓规划选址、审批流程、建设过程、日常监管等方面进行有效规范。二是开展墓穴价格核定。公墓建成后,由发改物价部门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并兼顾财政补贴的情况、群众承受能力、节约环保的原则制订基准价和浮动价格,实行公益性墓地政府定价管理,确保公墓公益属性。对经营性公墓墓穴价格过高的,配合发改物价部门开展墓穴价格调控。三是实行公益兜底救助。各地均制订出台困难群众免费墓葬政策措施,针对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建立以免费墓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兜底救助保障机制,全市公墓都预留一定比例的墓穴数,免费提供给困难群众。
四、强化移风易俗宣传引导。我们抓住在清明节、春节等传统节日宣传殡葬改革的有力时机,大力宣传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组织举办系列移风易俗宣传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殡葬改革中来,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新风尚。一是推行文明祭扫服务。开展“无烟陵园”创建活动,倡导群众祭祀采用鲜花、黄丝带等现代文明方式代替传统烟花爆竹、香烛纸钱等易燃易爆祭祀用品。今年清明期间,全市中大型公墓均推出免费赠送鲜花、黄丝带等文明祭扫服务,共赠送小白菊、黄丝带331647(束)条。二是开展节地生态安葬系列活动。我们已连续举办7次骨灰联合海葬,其中2023年举办了全市第七次骨灰联合海葬活动,共有150例骨灰撒入大海,海葬活动人数创历史新高。2024年,乐清市、瑞安市、苍南县、泰顺县举行树葬、花葬等集中生态安葬仪式,共有44例骨灰参与,倡导绿色殡葬理念。三是大力开展宣传引导。每年清明期间,我们通过政府发布、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发布《清明安全文明祭扫倡议书》,倡导市民自觉树立文明祭扫理念,积极践行文明祭祀风尚。同时,通过在公墓单位、上山路口悬挂横幅、宣传标语、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工作,今年清明期间共张贴横幅9563条,通告39088张,发放宣传图册75575份,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推进节地生态葬法改革,加大对骨灰楼(堂、塔、墙)等公墓安葬设施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提高骨灰格位存放等节地生态葬法的供给能力,提升公益殡葬为民服务能力。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加强与新闻宣传媒体的互动,努力打造全社会支持并参与到节地生态葬法改革的新局面。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周勇,联系电话:89985111。
温州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