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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 :
施晓娴委员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提案》(政协提案197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该提案具有建设性和前瞻性,有助于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一、关于低小散养老机构,制约养老服务品质发展问题。
(一)加快养老机构建设,逐步淘汰低小散养老机构。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陆续出台《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2号)、《温州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温政发〔2020〕59号),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今年计划今年新增投入运营养老床位5000张,通过市场机制逐步淘汰低小散养老机构。2020年以来我市已陆续关停低小散养老机构57家。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进养老机构自我提升品质。近年来我局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评定为二级及以上的在营民营养老机构接收市区户籍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入住的,给予补助,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补助标准为:接收80周岁(含)以上自理老人的二级、三级、四级、五级民营养老机构,分别按每人每月30元、100元、150元、2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接收60周岁(含)以上中度、重度失能失智老人的,分别按每人每月100元、2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80周岁(含)以上中度、重度失能失智老人在前项补助基础上叠加享受。
(三)推进小型机构提质改造,提升软硬件水平。2023年我局联合财政、住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六部门制定《温州市养老机构提质改造三年行动方案》,以设施改造提升为主线,以小型养老机构为主体,利用三年时间实施养老机构提质改造行动,全面提升养老机构设施质量和综合服务水平,有效解决老年人安全、适老、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问题。到2024年底,按照规范要求完成100张床位以下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提质改造;到2025年底,完成50-100张床位的民办民营养老机构的提质改造;到2026年底,完成50张床位以下的民办民营养老机构的提质改造。
二、关于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职业认同感
(一)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一直是我局的重点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民生实事推进,2023年,全市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3021人(市政府民生实事中持证养老护理员新增1634人),其中初级395人、中级2496人、高级128人,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4.6人。
(二)优化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奖补制度。新增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政策,并推动各县(市、区)落实好补助政策,提升养老护理员工资待遇。对在市本级和市区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持有与养老护理岗位技能相匹配的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女性满50周岁、男性满60周岁无法缴纳社会保险,可参照工伤保险缴纳情况),按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同等级每月分别给予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的岗位津贴;并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浙民养〔2021〕210号)规定,按照入职人员的学历确定奖补,中等学校毕业生奖补3万元,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中专科(高职)奖补4万,本科及以上学历奖补5万。;
(三)举办养老护理技能大赛。为推动我市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近年来我局联合相关部门连续举办养老护理技能大赛,并将养老护理员等一线从业人员纳入“最美温州人·孝亲敬老楷模”评选,推选一线护理员获评全省老有所为先进个人等荣誉。
以上会办意见供贵单位答复建议时参考,感谢贵单位一直以来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蔡忠义,联系电话:89985072。
温州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