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全面开展“阳光慈善”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4-04-17 15:38:13 来源: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根据市民政局《“阳光慈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瓯海区全面开展“阳光慈善”专项行动。

据统计,该区慈善组织共19家,其中,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5家,基金会3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2家。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一是开展政策培训。召集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等重点群体开展慈善法及慈善相关政策培训,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意义、法律依据、方式及内容,未履行信息公开责任的法律后果等进行全面深入阐释,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慈善组织对照《慈善组织(信托)信息公开情况自查表》,对基本信息、年报工作、财务报告、慈善项目、重大事项、公开募捐等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开展全面核查。结合自查自纠情况,全面核查“慈善中国”和“浙里有善”平台中的慈善信息公开情况,汇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向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进行反馈,督促其限期整改。

下步,瓯海区民政局将结合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和2024年双随机抽查工作,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对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从而推进“阳光慈善”建设,实现慈善活动的“阳光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