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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出台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4-11-08 16:00:04 来源:省民政厅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嘉兴市率先出台全省首个地市级的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实施办法,解决好社会救助领域特殊复杂个案问题,推动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落细。

一是坚持分级评估,规范流程。坚持“一事一议”三级联动工作原则,明确适用情形、执行程序等,并对照社会救助管理权限,规定镇(街道)级“一事一议”、县级“一事一议”的具体适用情形。建立标准化申办流程,镇(街道)级形成工作人员发现复杂情况并提出申请,分管负责人同意启动,评议期间镇村多方参与、评议过程真实全面、评议结果判定精准的工作机制,做到评议有现场、会商有结论、专档有备查。同时,还将集中反映的共性问题纳入县级“一事一议”范畴。

二是实施动态管理,跟踪监测。通过“一事一议”纳入社会救助的困难对象或家庭,明确“一事一议”结果时效为期1年,并视情况增加经济状况核对入户的频次。在救助期间做到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经济核对,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入户调查。对于救助期满后,困难情况或适用情形未消除的对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延续或重新研判。

三是推广典型案例,示范指导。及时提炼典型经验做法,遴选出一批涉及内容全、有示范性和指导性的典型案例,全力打造嘉兴市社会救助“一事一议”案例库。通过“以案说法”讲明政策原则,厘清政策边界,消除疑虑心理,为基层救助工作人员提供实践参考,激励救助工作人员按照“有利于困难群众”的原则,妥善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复杂困难情形,确保困难群众“应救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