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9/2024-01158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民助〔2024〕106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温政发〔2020〕28号)有关规定,温州市民政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该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1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来信来函等方式反馈至温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胡随众;联系方式:0577-89985086;电子邮箱:532779757@qq.com;
地址:鹿城区温州大道2299号1807室(邮政编码:325000) 。
附件:1.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2.《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温州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日
《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期间在温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