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今年以来,洞头区民政局按照“党建+社会组织”工作思路,着力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入章”,实现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党的组织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将清廉建设等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洞头区民政局召开专题会议,将党建工作融入社会组织建设的各个环节,对在我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党建入章”工作进行部署。根据省民政厅下发的党建章程标准模板,指导社会组织根据实际补充调整章程,目前,全区已有170家社会组织已完成“党建入章”工作。
据悉洞头区民政局结合实际,采取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做到“应入尽入”。对有一定党建基础的社会组织,率先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内容;对于新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要求参照党建章程模板,将党的建设内容写入章程;对于已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利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会议,在修改章程时增加“党的建设”内容,提高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