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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民政局:
为引导、鼓励高校和中职学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质量,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浙民养〔2021〕210号)、《温州市民政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民养〔2023〕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区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20年12月21日以后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的毕业三年以内的毕业生,进入我市市区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养老护理、专业技术工作,与养老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三年以上用工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个人信息已在“浙里康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录入登记。在公办养老机构有事业编制的入职人员不享受入职奖补。
按照入职人员的学历确定奖补标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奖补3万元;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专科(高职)奖补4万元,本科及以上学历奖补5万元。
按照前款规定的发放标准,根据服务年限分阶段支付奖补。第3年起分3次发放,即服务满3年后发放30%,满4年后发放30%,满5年后发放40%。
(二)2020年12月21日(含)以前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我市市区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工作满一年的专业属老年服务与管理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按照本科以上、专科、中职分别给予个人5万元、4万元、3万元的补贴,补贴分3年按第一年20%、第二年40%、第三年40%的比例给予。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为以下几类:
(一)中职: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护理、中医护理、中医康复保健、康复技术、营养与保健、家政服务。
(二)高职:护理(老年护理方向)、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家政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营养与检测。
(三)本科: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
二、申报方式
申报者到入职的养老服务机构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报。
申报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温州市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申请表》(附件)原件一份。
(二)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三)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可由经办机构现场复印)。
(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一份。
市本级:温州市民政局(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299号),联系电话:89985185;89985078。
鹿城区:鹿城区民政局(鹿城区广化街道龙瑞大厦B幢625室),联系电话:88360980。
龙湾区:龙湾区民政局(龙湾区科技创新大楼9楼),联系电话:86966256。
瓯海区:瓯海区民政局(瓯海区瓯海大道900号),联系电话:88535272。
洞头区:洞头区民政局(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59386263。
三、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月5日,请在法定工作日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说明
(一)2020年12月21日以后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按照《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规定享受入职奖补;在此以前入职养老机构或往年已申请过人才奖补的毕业生,继续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政策执行。申报入职时间以社保缴费时间为准。
(二)申报者需提供本人的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且市民卡银行账号需激活。
(三)如申报者属劳务派遣,则需提交劳务派遣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及同期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提供“浙里康养”护理员打卡记录,每周最少三次。
(四)同一对象如已申报《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其他补贴,不得再申报此项补贴。
温州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