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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为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增强基层治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党建引领乡村连篇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温组发〔2023〕9号)和《关于开展“强基提能”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温委办发〔2023〕28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村规民约修订完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以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民主法治意识为目标,引导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扎实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和完善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尊重和激发村民自治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治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广泛性。广泛发动村民群众共同参与,充分发挥村级议事协商机制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征求群众意见,集中群众的智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认真听取驻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法律顾问等意见建议。
(二)实现合法性。村规民约修订程序上要规范民主,内容上不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三)体现针对性。针对解决当前农村存在突出问题,开展修订工作,既要保留以往有效的规范,加强落实,又要紧跟时代和发展潮流, 融入和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共同富裕等目标任务,与时俱进拓展村规民约内容。明确“可为”和“不可为”的行动规范,切切实实解决本村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规范和约束的目的。
(四)注重实操性。村规民约要更多使用对偶、押韵等形式,将村规民约转化成为群众语言,充分运用戏曲、快板、歌曲、顺口溜、三字语、民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村规民约呈现出来,使用墙画、标语、口袋本等灵活实用的宣传载体实现“耳濡目染”。村规民约要奖惩适度,既通过有效的制约措施达到约束、教育、警示等作用,又防止激化矛盾。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利用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做到家喻户晓,最广泛地调动村民参与到村规民约修订工作。
(二)完善修订。各地要对村规民约进行审查,如有必要修订的,村“两委”班子召集组建村规民约起草工作组。起草工作组具体负责收集意见、建议,根据多数村民的意见拟出村规民约初稿。村“两委”拟定修订草案、及时召开党员会议,表决通过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三)审核备案。修订完成的村规民约,经村法律顾问审核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并按照规定报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查备案。备案时应附有制定过程说明、起草小组人员名单及司法部门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公布实施。村委会通过会议、张贴等形式向村民公布,宣布其生效日期。也可以印刷成小册子或宣传单,一户一册免费发放到村民家中,以方便学习和查阅。村“两委”要加大对村规民约的宣传力度,使村规民约成为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规范。
(五)监督管理。村规民约公布实施生效后,村“两委”、村民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共同要加强对村规民约的遵守、执行进行监督和管理,促进村规民约落到实处。
(六)总结经验。市、县民政部门牵头对全市村规民约的修订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各地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今年是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年,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村规民约规范提升方案,及时作出部署动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业务指导。乡镇(街道)要推动村规民约的备案和实施,依法规范村规民约的修订程序,因地制宜规范提升村规民约内容,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制度。
(二)强化督导,落实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修订村规民约工作列入到平安综治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通报有关情况,严抓落实。要成立专班、落实专人,深入到村开展指导调研,掌握情况,给予培训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实实在在地开展。
(三)总结提升,注重实效。各地要注重典型培育,及时总结上报推广修订村规民约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时间节点坚持边总结边宣传,把总结过程作为深化认识、完善机制、推动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推进修订村规民约活动各项工作中,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让群众看到新变化,收到实际成效。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于每月25日前,将村规民约完善修订进展情况和村规民约发挥作用典型案例,报送至市民政局(联系人: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李红波,15329083962)。
温州市民政局
2023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