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邵丽娟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健康养老产业模式的提案》(政协提案152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十分赞同您的观点,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不断凸显,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也日益增长,当前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中仍存在优质养老服务覆盖面有限、医养结合不够紧密、人才队伍素质有待提升等问题。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市坚持聚焦改革、聚焦发展、聚焦民生,深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政府与市场协同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优化养老服务政策环境。一是加强立法保障。《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于5月27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通过立法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明确了部门职责,规范了市场行为,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出台系列政策文件。近两年我市陆续出台了《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20〕19号)、《温州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温政发〔2020〕59号)、《关于医疗保障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三是加强规划引领。编制《温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温州市社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温州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等规划,印发了《温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温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养老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战略目标和工作任务,为推动我市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撑。当前,我市正在编制《温州市中心城区养老设施布局规划(2022-2035)》,目前已形成中间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
(二)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我们一直倡导社会化运营,坚持“政府建设、退居幕后”、“社会运营、专业服务”的建设运营模式,在养老机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初期就提前引入专业管理团队参与项目选址、图纸设计、装修施工等前期建设环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承接运营,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实现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无缝对接。坚持本土培育与优质引入相结合,在重点培育温州睦邻、温州嘉园等多家本土专业养老服务团队的基础上,积极引进重庆百龄帮、上海福寿康、江苏太仓老伙伴、福建微尚等外地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进入温州,充分激活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市场。
二、提升数字化养老服务效能
(一)加快智慧养老建设,做好数据集成。一是用好“浙里康养”平台。“浙里康养”是省统建平台,汇集了全省养老服务领域相关数据,通过数据监管与分析,可以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和治理能力。二是推动温州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迭代升级。通过链接市民卡APP和温州民政微信公众号,提供“养老地图”和“养老顾问”服务。通过“养老地图”可以及时掌握养老服务机构基本信息,为老年人选择养老方式提供基本参考信息。“养老顾问”服务尚未上线,待我市养老服务顾问制度落实之后,将由养老服务顾问负责居家老年人信息登记、养老供需对接和服务引导、政策宣传指导等服务。
(二)创新场景应用,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开发全市居家安全守护智慧服务平台,守护老人居家安全。2021年我市为1208户老年人家庭安装智能水流监测设备,通过大数据分析生活用水情况及时关注老人居家动态,并提供水表数据异常告警服务。2022年水流监测项目优化升级并纳入市民生实事,为2000户高龄独居失能老人家庭免费配置毫米波雷达、智能烟感、人体红外探测器等5件居家安全基础保障设备,将设备数据上传全市居家安全守护智慧服务平台,通过融合算法,分析形成对老人安全状态的判断,实现系统及时告警,有效守护老年人居家安全。此外,瓯海区、瑞安市、平阳县等地探索“家庭养老床位”模式,延伸养老机构专业服务功能至老年人家庭,以智能床垫、门禁探测等智能设备,实时监测老年人健康数据和生命体征,及时提供助医、助餐等养老服务。二是加快智慧食堂建设。洞头区为解决海岛老人用餐问题,精心办好“有温度的老年幸福食堂”,倾力打造“E食无忧”应用场景,通过“线上点餐-线上支付-刷脸用餐/送餐服务”等环节,推动老年助餐服务现代化转型。该应用计划年底前上线“浙里康养”。
三、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融合发展
自2014年起我市正式起步探索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双向改革。2016年,我市以全国养老服务业第二批医养结合试点城市为契机,初步形成养中有医、医中有养、医养联合体及医养协议合作等温州特色“医养融合”模式。2019年起,我市以省级康养联合体试点为抓手,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阵地,联合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机构,累计打造24家康养联合体。截至2021年底,我市建成医养结合机构43家,同期增长了近30%,其中两证齐全32家,开设医疗床位1885张,养老床位4594张。
此外,做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医疗机构医生、护士定期到养老服务机构为老人开展医疗服务,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更便捷、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居家护理服务与互联网护理专科门诊服务,在线为老年病、慢性病、特殊疾病患者等健康人群提供医疗行为相关护理指导和护理健康咨询等服务。在省互联网医院平台上,2022年第一季度,网上门诊服务3621例,居家护理服务360例,开展“线上点单、线下服务”居家服务289例。
四、探索城市和农村差异化发展路径
近年来,我市立足城市和农村的不同发展特点和养老服务需求,探索实行差异化发展路径。在农村,通过医养结合、定期巡诊提供基础医疗健康咨询服务;引入专业服务组织,定期开展家政、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农村老人闲暇生活;链接来料加工等“劳养”项目,帮助农村自理老人提升收入;在农村老人集聚区,充分嫁接各类服务资源,满足老人群体需求,帮助老人实现“养老不离村”。建立健全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采取上门巡访、电话问候等多种形式,及时满足老人服务需求。加强农村各类阵地融合,引导建立农村社会组织,特别是为老服务组织,通过有效整合文化礼堂、党群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等服务资源,充分提升服务能力。因地制宜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让低龄、健康、依然有活力的老人帮助年龄层次更高的老人,比如居所临近的老人,可以轮流做饭、有病时相互照顾、闲暇时陪伴慰藉,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山区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在城市社区,探索“专业养老机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村(社)照料中心+居家上门服务”的家院互融养老服务新模式,打造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让老人“养老不离家”。推动老旧小区通过腾挪、置换、购置、租赁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共享社·幸福里”、健康小屋等公共服务资源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五、加强家政和养老融合发展
一是建成“家政便民服务圈”。以市家庭服务市场为示范,“温州家服云”信息平台为核心,把家政服务各项业务向全市范围内各个社区延伸,与养老服务中心等其他便民设施进行有机融合,对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家政赋能,提供家政、养老多类服务的需求登记、求职登记、人员培训等功能,形成“家政+养老”的模式,打通社区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多种需求一次满足。二是优化“温州家服云”。持续优化平台功能,对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养老护理员提供建档立卡功能,并同步开展信息审核工作,实现家政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三是推进家政人员培训工作。联合温州家政龙头企业、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专业培训机构形成家政产教联盟校企合作体系,开展对家政及相关领域的研究和人才培养,通过“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和“春潮行动”“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技能行动,培训人员1.5万次,同时组织养老知识拓展培训,鼓励技能培训机构将养老服务相关技能培训纳入培训的相关课程。
六、健全养老专业人才队伍
一是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术等级认定体系;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建设,目前已认定6个市级、16个县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和76个家庭照护者培训基地。二是加强专业人才储备。不断扩大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招生规模,深化产教融合,全市现有4所学校开设老年护理(老年护理方向)、老年保健与管理、营养与保健等6个相关专业点,在校生5499人。三是增强养老从业人才激励。2022年我市计划新增持证养老护理人员1000人,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所需经费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对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工作满一年的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给予入职奖补政策,即按照本科以上、专科、中职毕业生分别给予个人5万元、4万元、3万元的补贴,补贴分3年按第一年20%、第二年40%、第三年40%的比例给予。目前已累计兑现入职奖补45.2万元。
当前,我市的养老服务工作虽然已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众多老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相比还远远不够。接下来,我们将:
一是积极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对标“浙里康养”各项要求,尽快出台《关于高水平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的实施意见》,通过示范引领,打造系列标志性成果和突破性抓手,营造人人共建老年友好型城市的浓厚氛围。开展老年友好型乡镇和老年友好型社区(村)创建工作,并评出5个样板乡镇和25个样板社区(村)。
二是贯彻落实《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出台相关配套文件,通过纸媒、新媒体等方式全面开展宣传引导,通过《条例》进社区、进养老机构、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等活动,系统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同时,会同相关部门逐条对标、逐项落实,研究出台《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实施办法》《养老服务顾问制度》等相关配套政策,依法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活动规范发展,切实维护居家养老服务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利,确保《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坚持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加快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以精准链接养老服务供需、提升综合治理能力为导向,依托“浙里康养”省级统建平台,聚焦养老服务高频需求事项,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打造养老服务超市应用场景,在6月瓯海、平阳等地试运行的基础,尽快全市上线,努力实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享受服务”。
四是深入发展融合性医养康养服务。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养老托幼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关于加快康养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浙委办发〔2020〕63号),建立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和家庭有序转接,能力评估、专业服务和照护政策衔接配套的服务体系。深入拓展医养结合服务内容,与长护险有机结合,以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支撑,精准掌握老年人需求,加大康养服务供给覆盖面,及时提供便捷、优质的康养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陈慧蓉,联系电话:89985073,13695896748。
温州市民政局
2022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