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9/2022-0018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布局均衡、适应需求、服务便利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体系,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制定《温州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该项目于2022年6月2日完成中间成果会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1月8日(共30日),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分为中心城区与市辖区两个规划层次。
中心城区:包含温州市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城镇集中建设区,共76个街道。规划对该范围内各镇街设施设置标准进行统一,衔接属地养老专项规划统筹养老机构布局。
市辖区:为市本级管辖范围,包含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四区内的39个街道以及4镇1乡,是本次机构养老设施布局的重点,也是本次公告的主要内容。
二、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的对象为养老服务设施,包括机构养老设施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两类。
三、规划期限
与在编的《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年限保持一致,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
四、规划目标
近期积极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机构按每1万名老年人配建不少于300张床位,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8%;远期,养老机构按每1万名老年人配建不少于300张床位,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
五、规模预测
1、养老设施规模预测
中心城区范围,近期需配置养老机构床位数约2.66万张;远期养老机构床位数约达4.64万张。市辖区范围,近期规划养老机构床位数需达1.48万张,远期规划养老机构床位数需达2.4万张。
六、规划布局
1、养老机构布局
养老机构按照床位规模划分为大型(301-500床)、中型(100-300床)、小型(31-99床)、微型(10-30床)四类。
市辖区规划布局养老机构225处。严格控制养老机构单体规模,原则上不再新建500张以上床位的综合性养老机构。设施规模大于300床的养老机构应保障独立占地。
2、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1)乡镇(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
到规划期末市辖区至少设置84处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
(2)村(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到规划期末应实现一般每个村(社区)至少配置一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相邻村(社区)集中配置一处能够满足需求的,可以集中配置,同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可以与托老所合并设置,形成“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市辖区至少布置240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托老所合并设置)。
七、图纸
1、鹿城区养老机构布局规划图
2、龙湾区养老机构布局规划图
3、瓯海区养老机构布局规划图
4、洞头区养老机构布局规划图
公告地点:温州市民政局网站(wzmz.wenzhou.gov.cn)、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zrzyj.wenzhou.gov.cn)
邮寄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2299号 、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请注明规划批前公告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温州市民政局(88721261)、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8366190)
请关心城市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市民政局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们将充分考虑收到的意见和建议。
温州市民政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