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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殡葬领域专项治理“智”出“1+N”长效治理机制
发布日期:2021-11-03 09:01:20 来源:苍南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今年以来,苍南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突出问题,全面深入推进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作、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等工作,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的同时,在长效制度建设上持续多点发力,殡葬领域管理制度由0→1步入1→N精细化长效治理机制重要阶段,实现私坟治理提升、公墓建设管理、葬式葬法改革、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节地生态安葬普惠奖补等全领域治理制度全覆盖。

其中“1”指今年6月11日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全县坟墓管理和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实施方案》,以县政府行文,制定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对全县殡葬管理领域工作画好总体刚性“施工图”。“N”则包括:

一是《苍南县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全面停止“非节地生态传统型”公益性公墓审批建设,新建殡葬设施原则上以乡镇行政区划为单位均衡配置,坚持历史存量、需求实量和规划增量“三量”区域总体均衡的原则,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构建城乡统筹、规模适度、相对集中、安全便民的殡葬设施新格局,把审批权限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是《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费用全过程免费实施方案》。在扩大免费对象,从户籍人口延伸到常住人口的同时,根据传统习俗,将整个丧葬活动流程划分为遗体接运、集中守灵、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安葬(放)、缅怀祭扫6大环节,全面实施“4+14”基本殡葬公共服务项目费用全过程免费惠民政策,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全过程“零收费”。

三是《关于加强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建设联合审批制度的通知》。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建设实行民政、发改、资规、交通和生态环境五部门联合审批制度,建立健全从申请到踏勘、召开联席会议、图纸会审、用地审批、开工建设、再到验收和价格核定的全环节、全链条的联合审批新机制。

四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生态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益性生态墓地价格及其相关服务收费行为,完善定价流程和收费公示体系,建立公墓单位独立建账、专账运行核算机制,健全以成本调查为基础,按照非营利并兼顾财政补贴情况、群众承受能力、节约环保的原则制定公益性生态墓地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的价格核定制度。

五是《苍南县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年检验审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墓单位自查、属地乡镇核查和部门联查的年检验审机制,采用“百分三档制”评议方式,并辅之以必要的正向激励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涉及相关部门的依职能和程序移交或联合处置。

六是《苍南县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强化政府在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中的政策激励等职能,全面实行奖补激励政策,把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骨灰存放等不占或者少占地安葬方式和使用可降解骨灰盒纳入奖补范围,大力推行绿色环保、节地生态、节俭惠民的安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