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拟订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承办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本市的婚姻登记及丧葬有关事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推进婚俗改革、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指导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殡葬改革和殡葬执法工作。承担殡葬服务机构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