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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取缔“上帝的教会”和“耶和华见证人”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8-12 10:58:05
来源: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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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上帝的教会”和“耶和华见证人”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属于非法社会组织。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和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上帝的教会”和“耶和华见证人”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温州市民政局
2020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