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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9-04-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9年温州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9-04-10 17:13:21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奋战1161,奋进2019”的总体部署,以温州创建“两个健康”先行区为契机,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幸福养老“彩”夕阳、移风易俗“新”风尚、社会组织“强”参与、水库移民“真”安心、保障民生“好”福利、基层治理“大”提升等六大工程为主抓手,全面履行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全面推动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确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

2.强化意识形态管理。严格落实党组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高度重视网站、微博、微信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强新闻舆论和对外宣传工作,加大民政新闻发布和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开展民政主题宣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形成强大舆论攻势,为推进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3.强化优良作风养成。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紧盯年节假期、出国出差、干部岗位变动等重要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小事小节”开展提醒。增强创新意识,强化使命担当,激发工作干劲,按照新时期新要求,克服慵懒散浮拖,严修身、严用权、严律己,只争朝夕,紧抓快干。持之以恒加大正风肃纪、明查暗访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继续深化“万人双评议”等作风建设专项活动,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4.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行“党建+”工作模式,以党建机制助推民政各项工作落实。继续深化“红色细胞工程”建设,不断健全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围绕“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服务品牌,树立起一批能够推得开、叫得响的优质服务品牌,提升机关党建工作影响力。

5.强化清廉机关建设。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制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把握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大谈话提醒工作力度,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与管控,推动重点领域建章立制工作,强化源头防控。

二、大力实施幸福养老彩夕阳工程

1.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分层分类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各县(市、区)打造1-2家示范标杆养老项目,鼓励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养老领域。2019年新增机构床位11680张,至2020年各县(市、区)本级至少建成一家200张床位以上的公办护理型养老机构,11月底完成立项3家,开工建设1家,建设完成2家,投入使用6家,实现护理型床位数占机构床位数不低于50%。全市新建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0个,覆盖67.7%的镇街,3月底前按任务数完成选址工作,6月底前完成40%建设任务,10月底前完成100%建设任务,11月中旬前全部交由社会力量投入运营,至2020年实现全覆盖。

2.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打造星级养老服务机构1087家(其中五星级35家,四星级210家,三星级842家),9月底前完成星级测评。推进1788个公办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6月底前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40%任务数,9月底前完成70%任务数,11月底前完成100%任务数;5月底前确定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名单,9月底前按程序确定承接组织并签订协议,11月底前承接组织入驻机构开展运营管理。推动2959个养老服务机构以不同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其所需的医疗服务,6月底前完成医养合作40%任务数,9月底前完成70%,11月底前完成100%。优化老年人居养环境,为15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6月底前完成20%任务,9月底前完成60%,11月底完成100%。全市建成1365个为老助餐点,6月底前完成40%任务,9月底前完成70%,11月底前完成100%,进一步拓宽覆盖面。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各地享受养老服务补贴人数不低于当地老年人口总数的2.9%,6月底前以招投标形式确定服务承接方,9月底前完成任务数的80%,11月底前完成100%。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建成98个微型消防站,8月底前,微型消防站建设完成50%,11月底前达到100%;11月底前完成11个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建设。组织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职业培训,全年培训养老服务人员不少于6000人,6月底前完成40%培训任务,9月底前完成70%,11月底前100%完成。

3.打造老年人精神乐园。各县(市、区)依托温州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制定并发布为老服务清单,推动社会组织、行政机关、企业、院校等参与各种形式的助老、为老服务。实施“双百工程”,重点引进100家社会组织和100名社工进入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精神生活需求。打造一个展示老年人才艺的平台,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兴趣爱好,结合地方文化特色,依托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化“精神”养老。推行“银龄互助”,让老年人参与互助性服务,实现自我服务和管理,发挥老有所为余热。

三、系统构建社会救助广惠民网络

1.推进“大救助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大救助体系”建设省级试点落地温州,加快“8+1”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进部门间救助信息与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信息的共建共享。完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和“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加大社会救助事项线上审批监管,各县(市、区)于6月底前完成特困、低保、低边、临时救助电子档案的补充、规范,9月底前实现社会救助事项线上审批。

2.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修订《温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温州市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市、区)抓好配套政策出台及末端落实。做好低保标准动态补差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工作。6月底前完成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9月底前完成低保标准动态补差工作。继续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3.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路径加大社会力量购买力度,按服务500名以下困难群众配1名经办人员,每增加500名困难群众增配1名经办人员的标准,各县(市、区)于5月底前配足基层(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力量任务数的40%,逐月增加10%,直至11月底完成100%。全市完成“救急难”基金救助案例200个,通过开展“全城发现”项目,将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开展社工介入、实施结对帮扶等服务交给社会组织去承接,计划帮助1000户困难家庭脱贫。继续深入开展爱心驿站建设,全市至少新增20家,5月底前完成调研和选址,11月底前完成建设,12月份完成验收。

四、努力夯实基层治理大提升基石

1.稳妥有序推进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对山区600人以下、平原1200人以下的行政村开展规模调整,对城市建成区内土地已基本被征收或已整体拆迁的城中村实施撤村建居,争取总行政村数减少30%左右。3月上旬全面铺开,6月底基本结束。

2.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开发建设智慧村务通平台,力争6月启动试运行,10月全市10%的行政村启用平台,12月底前完成平台优化调整。进一步推进民主协商,实现全市所有村居社区民主协商全覆盖,提高社区居民民主协商能力。建立健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制度和专项督查制度,6月底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发文确定专职社区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等内容。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社区分层分类建设,12月底前全市建成引领型农村社区40个、完善型农村社区60个。

3.以扫黑除恶为主线,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细致开展教育培训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村委会换届”回头看,全面排摸,依法清理涉黑涉恶问题的村委员成员。深化“七多”清理工作,厘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全面清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万能章”。

五、积极打造社会组织强参与格局

1.规范管理。推动建立每季度社会组织负责人例会制度和社会组织工作每月动态信息报送制度。开展社会组织教育培训,提升社会组织综合素质。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市级抽查率不低于8%,县级抽查率不低于6%,4月底前启动,8月底前抽查任务完成半数以上,10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信用信息管理,按月实时编制、公开异常活动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全面参与。拓宽参与治理领域,在为老服务、青少年服务、助残服务、救助帮困服务等领域进一步拓展和发挥作用。推进各县(市、区)从面上打造不少于1个富有区域特色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特色工程(项目、平台),3月底各县(市、区)上报工作方案,每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11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创建,12月中旬前上报年度项目报告。各县(市、区)资金资助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数不低于其总量的25%,按月报送工作进展,7月底前完成任务量半数以上,11月底前完成任务。

3.示范引领。深入推进“百社结百村”结对工作,全市新增参与结对的社会组织不少于30家(总数不少于150家),对结对村实施智力、资金、人才、项目、产业等方面的帮扶。深化“点亮空间”为老服务、“焕新乐园”青少年帮扶、“全城发现”低保救助等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地域和服务对象的覆盖面。依托部省大型交流会、温州社工文化节,大力推介一批社会组织。全年全市培育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典型案例10个以上,培育具有示范效应的社会组织20家以上。3月底前上报新增结对名单和项目,按月上报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典型工作案例,每季度各结对点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9月底前上报中期活动总结,12月中旬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并完成项目报告。

六、全力推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1.推动社工专业人才增量扩容。全面落实《关于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2019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3月中下旬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5月前完成考前培训工作,6月中旬组织考生参加考试,确保通过人数大幅增加,全市力争达到1000人。

2.发挥社会工作实效。延伸基层社会治理与专业服务臂力,新增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数220个,扶持培育新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22家,重点扶持10家各具特色的具有示范导向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进社工项目开展,6月底前补助资金发放到位,三季度开展项目中期督导,11月底前完成绩效评估等,确保项目出实效出特色。

3.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推进志愿服务组织标识、志愿者注册和志愿服务记录工作,按照“1个社会工作专业领域+1个志愿服务组织+N名志愿者”模式,动员、引领党员志愿者和有关社会组织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协同”的良好局面。

七、积极打造温州特色善文化品牌

1.培育慈善文化“温州特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浙江省实施办法,大力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以第六届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发掘温州民间“兰小草”式慈善先进典型和优秀公益慈善项目,推荐第六届“浙江慈善奖”评选活动项目40个,4月完成上报。

2.打造慈善服务“温州品牌”。培育孵化公益慈善组织55家,6月底前至少完成任务的60%,11月底前完成任务的100%。打造慈善项目和品牌各11个,3月底前确定项目、品牌,11月底前完成打造。引导66家公益慈善组织入驻慈善基地,6月底前完成率60%,11月底前完成率100%,依托慈善基地发挥引领示范、服务效用。

3.加强慈善能力建设。全面动员组织各类慈善主体积极参与精准帮扶、脱贫攻坚和东西部扶贫协助。进一步探索“互联网+慈善”新模式,强化“邮善邮乐”慈善超市的网上服务功能,引导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广泛参与互联网慈善工作。促进慈善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慈善监管体系建设。

八、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

1.全面推行丧事简办。全力推进集中办丧、丧事简办工作,到2019年底实现鹿城、龙湾、瓯海等主城区街道集中办丧全覆盖,其它县(市、区)覆盖率达60%以上。强化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建设一批集中办丧服务场所,实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等人口集聚区丧事集中殡仪馆办理。制定形成丧事简办统一标准,优化社会风气,杜绝丧事大操大办,根除丧事扰民现象,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力争节约社会资金40亿以上。

2.提倡生态葬法改革。加大青山白化治理力度,实现四个季度“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青山白化整治率100%。从严控制审批公益性公墓,实现县级审批、市级备案制,备案率要达100%。按照公墓建设管理相关法规要求,开展对已批公墓专项调查,认真查处违规行为。大力推行生态葬法改革,2019年底前力争海葬、树葬、骨灰堂(楼、塔)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比率达3%以上。大力推广永嘉“小舟垟”做法,对已建旧墓区进行生态化改造,2019年底前各县(市、区)各建成1-2处私坟生态化改造示范点。改造现有公墓,2019年底前各县(市、区)各建成5座以树葬、草坪葬为主要内容的节地生态葬法示范墓园。

3.改造提升殡仪服务。大力推进殡仪馆窗口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现硬件设施现代化、软件服务能力提升的目标。重点打造园林式、人性化殡仪服务环境,优化殡仪服务流程,提升殡仪服务能力水平,推出系列便民举措,使殡仪服务环境更加温馨祥和。加紧建设殡仪服务场所,9月底前完成市殡仪馆室内外环境综合提升工程,使守灵场所从现有20个增加到55个以上,满足温州主城区群众集中办丧需求。

九、全面建设水库移民真安心家园

1.打造水库移民示范带,促进家园亮丽。全面实施《温州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各县(市、区)出台配套文件。投入移民资金1亿元,实施后扶项目500个,其中投入5000万加强全市移民村居基础设施建设,美化家园环境。3月底前安排率达100%,6月底前开工率达100%,9月底前竣工验收率达90%,12月底前资金支付率达80%。重点投入1000万资金,力争撬动社会资金投入2000万,引导已初具规模、初见成效、成片成带的水库移民示范村(点)再提升,每个县(市、区)打造1条以上涵盖和谐融入、美丽家园、产业发展、智慧村居、集体经济等特色内容的移民示范带。3月30日前各地上报创建计划或方案,11月底全面完成。

2.开展分类融合创建,促进移民融入。按照移民安置点所在村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融入水平等情况,打造温州特色的幸福村居、和谐村居、平安村居创建平台,年底前实现75%的移民安置点村(居)开展移民分类融合。3月底前各地报创建方案,11月底前报创建成果。强化属地管理职责,通过创新载体,助推移民群众逐渐淡化移民身份,逐步融合转化为同责同权的当地村(居)民。

3.完善移民保障体系,维护群体稳定。着眼生活稳定,精准发放移民直补资金5000万,进一步提高直补人口校核工作的精度,细化直补人口基础信息,妥善地开展误发资金的追回工作,做好低收入移民户困难帮扶工作。3月底前完成移民直补人口年度校核,11月底前完成直补资金发放。着眼收入稳定,进一步倾斜后扶资金,全力配合属地镇街打好移民村集体经济消薄攻坚战,力争投入500万建设20个移民村集体经济项目,通过物业经济等方式帮助移民村居集体收入实现增收。着眼就业稳定,通过加强金融、技术、信息和培训保障,深化小额贷款贴息等金融政策扶持,发放贷款贴息补助300万,助力移民创业就业。着眼安置稳定,规范有序做好我市境内的各个新建水库系列工作,全力完成既定年度移民安置工作计划。着眼秩序稳定,把矛盾解决在初发、把难题化解在当地,全年解决社会发展中移民反映的属于移民工作业务范围内的合理问题的化解率达90%以上,确保不出现集体赴省上京信访事件。

十、依法加强区划地名标准化建设

1.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认真贯彻执行民发〔2018〕146号和浙民区〔2019〕18号文件要求,在全市开展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严格落实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主要任务、工作原则、方法措施,3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并确定拟清理整治的不规范地名清单;6月底前完成不规范地名标准化处理;9月底前完成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相关公共标志牌及户外广告标牌、地图领域中的不规范地名信息清理任务,结合当地实际持续推进相关证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变更及建章立制等工作。

2.深化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编纂第三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6月底前完成申报,12月公布名录。开展“讲好地名故事˙守护城市记忆”系列活动,组织地名微视频评选比赛和地名故事征集,相关工作分别于10月底和11月底前完成。

3.推进普查成果转化利用。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抓好地名普查档案归档。做好典、志编纂工作。

十一、持续推动社会事务规范化发展

1.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巩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成果,对场所功能弱化、人员配备不足等不符合国家等级评定标准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核对完善和电子签名工作,力争第三季度完成所有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扫描,推进婚姻登记电子档案数据共建共享。制订跨区域补领程序,确保省内跨区域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有序开展。

2.提升救助管理信息化水平。发挥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作用,建立返乡救助管理人员专门档案和回访制度,利用全国救助寻亲网、“互联网+”、DNA比对、人脸识别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寻亲服务,确保救助管理系统覆盖全市所有救助管理机构。

十二、积极发展保障民生好福利事业

1.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提升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水平,维护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及时做好数据录入和动态调整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落实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的调标工作,各县(市、区)在第二季度前完成。实施贫困家庭重病和残疾儿童集中养育康复“添翼计划”60例,4月底前完成对象申报工作,5月底前完成对象筛选工作,12月底前完成康复计划。

2.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完成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调标工作,各县(市、区)在低保调标后的第二个月完成。建立健全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机制,探索推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体系建设。

十三、切实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

1.加快完善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地方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完善相关部门协调机制。稳妥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推动优化职能配置,不断完善机构设置。建立市与县(市、区)上下联动、配合密切、行动有序的工作机制,发挥民政整体作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干部职工能力水平,树立模范典型,提升民政综合服务水平。

2.持续加强民政各项基础工作。加强政务信息报送,深化政策理论研究,更好服务民政决策。深化法治民政建设,开展“双随机”检查,探索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深化民政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合理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切实加强民政事业资金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综合效益。

3.加快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按照民政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做好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在社会组织、社区、殡葬、救助寻亲、信访等工作中大力推动“互联网+民政服务”,加快信息技术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民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窗口服务。

 

附件:2019年度全市民政工作县(市、区)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9年度全市民政工作县(市、区)任务分解表

一 大力实施幸福养老彩夕阳工程

项目名称(单位)

总任

务数

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任务数

时间节点

鹿城

龙湾

瓯海

洞头

乐清

瑞安

永嘉

平阳

苍南

文成

泰顺

浙南产业集聚区


1.新增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个)

70

5

2

5

3

9

9

7

6

7

7

8

2

3月底前按任务数完成选址工作;6月底前完成40%建设任务;10月底前完成100%建设任务;11月中旬前全部交由社会力量投入运营。

2.新增机构床位(张)

11680

2500

200

200

50

2000

1600

1000

1300

1500

360

440

530

11月底前完成。

3.县(市、区)本级200张床位以上公办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任务

/

完成立项

完成立项

投入使用

施工建设

投入使用

投入使用

投入使用

完成装修

主体完工

投入使用

投入使用

完成立项

11月底前完成。

4.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点(个)

11

1

1

1

1

1

1

1

1

1

1

1

0

11月底前完成。

5.微型消防站(个)

98

16

2

9

2

16

10

11

12

12

2

6

0

8月底前,微型消防站建设完成50%,11月底前达到100%。

6.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个)

1705

80

40

85

30

290

270

265

175

235

125

95

15

6月底前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40%任务数,9月底前完成70%任务数,11月底前完成100%任务数。

7.公办养老机构公建(办)民营(个)

83

1

1

6

2

9

16

12

13

11

6

6

0

5月底前确定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名单,9月底前按程序确定承接组织并签订协议,11月底前承接组织入驻机构开展运营管理。

8.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医养结合(个)

2620

125

40

130

50

450

420

410

270

360

195

145

25

6月底前完成医养合作40%任务数,9月底前完成70%任务数,11月底前完成100%任务数。

9.养老机构医养结合(个)

339

17

5

20

11

55

56

37

46

63

19

10

0

10.星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个)

五星级

25

4

2

2

1

3

3

2

2

2

2

2

0

9月底前完成养老服务机构星级测评。

四星级

197

10

5

10

4

33

31

30

20

26

15

11

2

三星级

777

40

20

40

15

130

120

120

80

105

60

40

7

11.星级养老机构(个)

五星级

10

2

0

2

1

1

1

0

1

1

0

1

0

四星级

13

2

1

2

1

1

1

0

1

2

1

1

0

三星级

65

4

1

4

2

14

5

12

8

9

5

1

0

12.2019年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总人数(人)

42195

4640

1200

2420

795

6470

6555

4795

4695

6220

2135

1790

480

6月底前以招投标形式确定服务承接方,9月底前完成任务数的80%,11月底前完成100%任务。

13.为老助餐、配送餐服务点(个)

1365

70

50

70

45

170

170

170

170

270

90

80

10

6月底前完成40%的建设任务,9月底前完成70%的建设任务,11月底前完成100%的建设任务。

14.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户)

1500

165

45

85

30

230

230

170

165

220

75

65

20

6月底前完成20%,9月底前完成60%,11月底完成100%。

15.养老服务人员培训

(人)

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

1000

50

30

40

20

160

160

150

110

150

70

50

10

6月底前完成40%培训任务,9月底前完成70%培训任务,11月底100%完成培训任务。

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

2000

110

60

80

40

320

320

300

220

300

140

100

10

家庭照护人员

3000

300

150

200

60

420

420

350

300

350

200

200

50



















 

 

 

 

 

 

 

 

 

 

 

 

 

二 系统构建社会救助广惠民网络

 

项目名称(单位)

总任

务数

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任务数

时间节点

鹿城

龙湾

瓯海

洞头

乐清

瑞安

永嘉

平阳

苍南

文成

泰顺

浙南产业集聚区


1.配足基层(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力量(人)

435

21

7

17

7

39

40

81

50

98

40

35

1

按服务500名以下困难群众配1名经办人员,每增加500名困难群众增配1名经办人员的标准,各地于5月底前配足基层(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力量任务数的40%,逐月增加10%,直至11月底完成100%。

2.“救急难”基金救助案例(个)

200

10

10

10

10

20

20

30

20

30

20

20


5月底前完成任务数的40%,逐月增加10%,直至11月底完成100%。

3.开展社工介入、结对帮扶助力脱贫案例(个)

1000

50

16

38

15

91

90

187

116

226

91

79

2

5月底前完成任务数的40%,逐月增加10%,直至11月底完成100%。

4.信息化平台线上审批规范化率(百分比)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5月底前完成任务数的40%,逐月增加10%,直至11月底完成100%。

5.新增爱心驿站(家)

20

2

1

2

1

2

2

2

2

2

2

2

0

5月底前完成调研和选址,11月底前完成建设,12月份完成验收。

 

 

 

 

 

 

三 努力夯实基层治理大提升基石

 

项目名称(单位)

总任

务数

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任务数

时间节点

鹿城

龙湾

瓯海

洞头

乐清

瑞安

永嘉

平阳

苍南

文成

泰顺

浙南产业集聚区


1.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后减少村数(个)














3月上旬全面铺开,6月底基本结束。

2.智慧村务通安装村居数(个)














5月份调试平台,6月试运行,年内完成10%的村使用。

3.引领型农村社区数(个)

41

1

1

2

1

6

6

6

5

6

3

4

0

10月份验收,12月份命名。

4.完善型农村社区数(个)

60

2

1

3

1

9

9

9

7

9

5

5

0

10月份验收,12月份命名。

备注: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后减少村数以市委、市政府最终下达的任务数为准;智慧村务通安装村居数以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后的村居数为准。

 

 

四 积极打造社会组织强参与格局

 

项目名称(单位)

总任

务数

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任务数

时间节点

鹿城

龙湾

瓯海

洞头

乐清

瑞安

永嘉

平阳

苍南

文成

泰顺

浙南产业集聚区


1.“双随机”抽查数(个)

456

35

19

39

15

62

76

45

37

77

16

28

7

4月底前启动,8月底前完成半数以上,10月底前完成。

2.参与社会治理的特色工程(个)

1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3月底上报正式方案,每月上报进展情况,11月底前完成,12月中旬前上报年度项目报告。

3.资助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数(个)

146

10

7

14

5

18

21

14

9

25

6

17

2

按月报送工作进展,7月底前完成半数以上,11月底前完成。

4.“百社结百村”结对数(个)

30

4

4

4

3

5

5

4

4

5

3

3

1

3月底前上报新增结对名单和项目,每季度各结对点活动不少于1次,9月底前上报中期报告,12月中旬前完成任务。

5.参与基层治理典型案例总结(个)

10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3月启动,按月上报工作案例并采录,8月份进行中期报告,12月中旬前完成。

6.培育具有示范效应的社会组织(个)

20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3月启动,按季度上报和审核,8月份进行中期总结,12月中旬前完成。

 

 

 

 

五 全力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项目名称(单位)

总任

务数

各县(市、区、功能区)任务数

时间节点

鹿城

龙湾

瓯海

洞头

乐清

瑞安

永嘉

平阳

苍南

文成

泰顺

浙南产业集聚区


1.社工国考新增人数(名)

1000

80

100

80

80

110

80

100

100

80

90

90

10

3月底前完成报名,5月底前完成考前培训,6月组织参加考试

2.新增社工机构

22

2

2

2

2

2

 2

2

2

2

2

2


11月底前

3.社会工作岗位开发

2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11月底前

4.打造当地特色、具有示范导向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家)

1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1月底前

 

 

 

 

 

六 积极打造温州特色善文化品牌

 

项目名称(单位)

总任

务数

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任务数

时间节点

鹿城

龙湾

瓯海

洞头

乐清

瑞安

永嘉

平阳

苍南

文成

泰顺


1.打造慈善品牌(个)

11

1

1

1

1

1

1

1

1

1

1

1

3月底前确定慈善品牌项目,11月底前完成慈善品牌打造

2.慈善基地入驻公益慈善组织(家)

66

6

6

6

6

6

6

6

6

6

6

6

6月底前至少完成4家公益慈善组织入驻,11月底前至少完成6家入驻

3培育孵化公益慈善组织(家)

55

5

3

5

2

12

9

6

5

5

1

1

6月底前至少完成任务的60%,11月底前完成任务100%

4.打造慈善项目(个)

11

1

1

1

1

1

1

1

1

1

1

1

3月底前确定慈善项目,11月底前完成慈善项目打造

5.“浙江慈善奖”评选活动项目推荐(个)

40

6

2

3

2

6

6

4

3

4

2

2

3月底前完成推荐项目排摸,4月份根据省厅文件完成上报

 

 

 

七 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

 

项目名称(单位)

总任

务数

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任务数

时间

节点

鹿城

龙湾

瓯海

洞头

乐清

瑞安

永嘉

平阳

苍南

文成

泰顺

浙南产业集聚区


1.全面推行丧事简办

鹿城、龙湾、瓯海等主城区街道集中办丧全覆盖,其它县(市、区)覆盖率达60%以上。

主城区街道全覆盖

主城区街道全覆盖

主城区街道全覆盖

覆盖60%以上人口

覆盖60%以上人口

覆盖60%以上人口

覆盖60%以上人口

覆盖60%以上人口

覆盖60%以上人口

覆盖60%以上人口

覆盖60%以上人口

覆盖60%以上人口

12月底前

2.提倡生态葬法改革

海葬、树葬、骨灰堂(楼、塔)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比率达3%以上。

3%以上

3%以上

3%以上

3%以上

3%以上

3%以上

3%以上

3%以上

3%以上

3%以上

3%以上

3%以上

12月底前

3.节地生态葬法示范墓园建设(座)

各县(市、区)各建成5座以树葬、草坪葬为主要内容的节地生态葬法示范墓园。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12月底前

4.改造提升殡仪服务

市殡仪馆守灵场所从现有20个增加到55个以上。













9月底前

 

 

 

 

 

 

 

 

 

八 全面建设水库移民真安心家园

 

项目名称(单位)

总任

务数

各县(市、区、功能区)任务数

时间节点

鹿城

龙湾

瓯海

洞头

乐清

瑞安

永嘉

平阳

苍南

文成

泰顺

浙南产业集聚区


1.移民分类融合创建数(个)

59

0

4

2

0

12

10

3

8

12

5

1

2

3月底前各地报创建方案,11月底前报创建成果。

2.水库移民示范带数(个)

10

0

1

1

0

1

1

1

1

1

1

1

1

3月30日前各地上报创建计划或方案,11月底全面完成。

3.移民项目资金数(万元)

10000

300

400

390

0

2200

1150

410

600

1430

1670

1370

80

3月底前安排率达100%,6月底前开工率达100%,9月底前竣工验收率达90%,12月底前资金支付率达80%。

4.移民直补资金数(万元)

5000

320

250

340

0

760

1070

110

670

800

390

190

100

3月底前完成移民直补人口年度校核,11月底前完成直补资金发放。

 

 

 

 

 

 

 

 

九 积极发展保障民生好福利事业

 

项目名称(单位)

总任

务数

各县(市、区、功能区)任务数

时间节点

鹿城

龙湾

瓯海

洞头

乐清

瑞安

永嘉

平阳

苍南

文成

泰顺

浙南产业集聚区


1.打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项目

11

1

1

1

1

1

1

1

1

1

1

1


4月底前确定项目,11月底前完成项目打造。

2.添翼计划(贫困家庭重病和残疾儿童集中养育康复计划)

60

4

4

5

3

4

7

9

4

10

5

5


4月底前完成对象申报工作,5月底前完成对象筛选工作,12月底前完成康复计划。

 

 

 

 

 

 

 

 

十 全面加强民政信息和调研工作

 

项目名称(单位)

总任

务数

各县(市、区、功能区)任务数

时间节点

鹿城

龙湾

瓯海

洞头

乐清

瑞安

永嘉

平阳

苍南

文成

泰顺

浙南产业集聚区


1.民政新闻、信息报送数(篇)

816

72

72

72

72

72

72

72

72

72

72

72

24

各地每月报送新闻、信息不少于6篇,其中党委信息、政务信息不少于3篇。

2.开展民政策理论调查研究(篇)

44

4

4

4

4

4

4

4

4

4

4

4

0

3月底前确定课题研究方向,6月底前至少完成2篇并报市民政局,11月底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