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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异地死亡人员运回原籍火化
适用对象:个人
二、受理机构
温州市民政局
三、决定机构
温州市民政局
四、申请条件
异地死亡人员
五、申请材料目录
(一)温州市异地死亡人员运回原籍火化审批表;
(二)亡故者户籍所在地村(居)、乡镇(街道)的证明意见;
(三)火化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殡葬管理部门的证明意见;
(四)卫生医疗机构、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五)运输遗体车辆适运证明(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
(六)属非正常死亡的,必须由相关部门出具死亡善后处理完毕的证明。
六、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信息
(一)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7-89985118
(二)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89985058
(三)办公地址和办理时间
地址:温州市民政局办公大楼1604室温州市殡葬管理处(温州大道2299号)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九、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