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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厚葬与薄葬:绿色殡葬的形式社会学研究
发布日期:2018-12-17 11:09:38 来源:《中州学刊 》 浏览次数: 作者:邓海 骏郭林 字号:[ ]

摘要:绿色殡葬是我国现代殡葬改革发展的方向。形式社会学关注人们的互动方式,从这一视角出发可以在生者与逝者互动方式方面定位绿色殡葬。近年来,我国绿色殡葬的探索取得很大成绩,但是绿色殡葬却不被民众接受。究其原因是绿色殡葬的探索未触及生者与逝者的互动方式这个根本问题。所以,在整合现代殡葬体制机制的基础上,应该把生者与逝者互动的关系由神圣关系调整为世俗关系;把互动的领域由个人、家庭(族)层面转向社会层面;把互动的意义由家庭认同提升至社会认同以至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高度。 

  关键词:绿色殡葬;形式社会学;互动方式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3)12—0078—06 

  一、形式社会学与绿色殡葬的定位 

  (一)形式社会学研究人们的互动方式 

  格奥尔格·齐美尔(Simmel Georg)开创了形式社会学的研究。“社会化”、“内容”、“形式”和“纯粹的形式”是形式社会学的关键概念。齐美尔的这种观点源于西方哲学思想,加之他本人很关注哲学,所以他提出的这些概念相对比较抽象,不易理解。我们只有通过齐美尔的举例去尝试理解形式社会学的关键概念,旨在把握他的形式社会学的精髓。 

  社会化指人们的社会互动方式。正是由于人们的这种互动,社会才得以成型。抛开那个时代理论家关于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唯实论的诸多争论,我们看到,齐美尔以具体的社会现象来论证社会化。首先,社会源于人们的互动。“社会存在于若干个人有着相互影响的地方。这种相互影响总是产生于某些特定的本能欲望,或者为了某些特定的目的,性爱的、宗教的或者仅仅是社交的本能欲望,防卫的和进攻的目的,玩耍的和获益的目的,提供帮助和教育他人的目的以及其他无数的目的,都促成人们走到一起,采用相互支持行为,共同行动,或者对立行动,进入同他人的一种相互联系的状态中,也就是说,对他们施加影响,并接受他们的影响。这些相互作用意味着,从那些促成的本能欲望和目的个人的载体,变成为一个统一体,正式变成为一个‘社会’。”①其次,社会化的关键是人们互动的方式。齐美尔指出,“利益、目的、喜好、心理状态和运动,存在于个人,存在于整个历史实际的直接而具体的地方,因此,从中或者由此而产生对其他人的作用和接受其他人的影响——我把这一切称之为社会化的内容”②。但是社会化并非只由这些具体的内容构成,“饥饿也好,爱也好,劳动也好,宗教信仰也好,智慧的技术也好,智慧的功能和结果也好,正如它们是直接地和按其纯粹的意义存在的那样,都不意味着社会化;毋宁说,它们把个人的孤立的并存塑造为相互参与和相互支持的某些特定的形式,这些形式属于相互作用的一般的概念,这时,它们才构成社会化”③。 

  “内容”与“形式”在上文引述中反复出现,目的是引出形式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互动方式(这里为区别互动形式与形式,将前者改称为互动方式。 

  形式社会学研究人们的互动方式。正是人们的互动才形成社会,而其中的关键机制即人们的互动方式。所以,对于殡葬现象的研究,可以从形式社会学的视角进行分析,分析“殡葬”这种社会现象中人们互动的方式。 

  (二)跨越殡葬的内容与形式 

  殡葬活动具有独特的内容和形式。已有研究表明,殡葬活动主要包括殡、葬、祭三个方面。换言之,无论时代、地区、民族、文化等因素如何变化,殡葬的形式总体上基本保持这三种要素不变。这也被学术界、管理部门和市场部门所肯定。殡葬活动的内容,随着时代、地区、民族文化等因素的变化而呈现多样化。但无论怎样,人的因素始终是殡葬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我们认为,殡葬活动的内容主要是以社会群体为中心,在群体意识中包含体现该群体的殡葬活动的具体观念,该群体在此种殡葬观念下展开相应的行为、活动。 

  在殡葬活动中,最关键的互动方式是生者与逝者的互动。从形式社会学视角出发研究殡葬现象,必须抓住殡葬现象的互动方式。在殡葬活动中,人们之间有很多互动方式,例如亲属之间的互动、社会群体内外的互动等。按照齐美尔的观点,在多种互动中,应该进一步抽象出一种更加纯粹的互动方式。所以,我们认为,在殡葬活动中,一切互动方式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处理生者与逝者之间的关系,实现生者与逝者之间的互动。抓住殡葬活动的这种“纯粹的形式”,就能在纷繁复杂的各种关系中跨越殡葬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迷局,准确定位“绿色”殡葬。 

  (三)绿色殡葬的定位 

  绿色殡葬的“绿色”应该是生者与逝者互动方式要绿色、协调、可持续。简言之,这种互动方式主要包括互动关系、互动领域以及互动意义。我们认为,绿色殡葬不仅仅是殡葬内容和形式的绿色化,更应该是殡葬互动方式的绿色化。生者与逝者互动关系应该从神圣转向世俗,转向亲情关系的方面;生者与逝者互动领域应该从个人性转向公共性,转向对社会的关心;生者与逝者互动意义应该从家庭认同转向社会认同,转向对儒家慈孝的认同,转向对民族、国家的认同。 

  二、我国绿色殡葬的探索与问题 

  (一)绿色殡葬的探索 

  1.绿色殡葬相关理论探讨 

  就绿色殡葬的内涵来说,有研究者认为,狭义的绿色殡葬一般指生态殡葬,或叫环保殡葬,生态殡葬主张“回归天然”,主要葬法有植树葬、花葬、草地葬、海葬、虚拟墓地等。广义的绿色殡葬不仅包孕生态殡葬,并且包孕传统殡葬领域中在理念、风气、技能、程序等方面不断俭朴、环保的变革取向。因此,对于绿色殡葬,一是不断推广和拓展生态殡葬,二是在土葬、火葬中坚持俭朴、环保等文明理念。另外,绿色殡葬还应当是透明殡葬,也就是说,殡葬大众服务的文明程度也是绿色殡葬的重要指标体系,杜绝高收费、乱收费,供给质价相符的殡葬服务是推行绿色殡葬的应有之义。④ 

  就生态公墓而言,研究者指出,生态公墓是指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运用生态工程、社会工程和系统工程方法,挖掘公墓区域内外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潜力,构建生态健康、景观适宜的殡葬环境以及文明和谐的殡葬文化,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条件下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生态的高度统一和可持续发展。生态公墓作为与生态文明时代相对应的人类殡葬活动新的空间组织形式,是一定地域空间内资源高效利用、环境和谐、可持续发展的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人类殡葬活动区。⑤

2.绿色殡葬的地方实践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一些地方开始进行绿色殡葬的探索。如20世纪80年代末,广州市开始推行骨灰撒海和骨灰植树,成为全国率先实施骨灰撒海、植树(还林)生态葬法的城市。⑥上海、北京等城市大力推行“经济适用墓”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另外,陵园的绿色殡葬工程建设在北京、天津等城市顺利开展⑧。目前,我国城市公墓及骨灰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水泥墓穴骨灰公墓和石料墓穴骨灰公墓。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来衡量,水泥(或石料)墓穴的骨灰公墓是不可取的,环境后患无穷。水泥和石头的风化瓦解十分漫长,这种形式的公墓甚至较土葬的土墓对环境的后续影响要大得多。二是塔陵公墓和骨灰堂、骨灰墙。国内现在不少城市在殡葬改革中建塔陵、骨灰堂和骨灰墙,上海、苏州等地的塔陵建造得十分美观。三是树葬公墓和草坪公墓。在昆明玉案山公墓、苏州新民公墓,都能见到树葬公墓。树葬公墓是我国城市园林公墓生态建设中最应该推广的形式。草坪公墓原理与树葬公墓很接近,但需较平坦的台地,骨灰深埋,上面种草,卧式墓碑小型化、艺术化、自成一景,安徽省铜陵市已有实施。四是水葬及骨灰撒播。上海早在1991年3月即开了骨灰撒江之先河,6年间18次骨灰撒海,共有3000多件骨灰撒入海中。长江沿岸城市南京于1991年开始组织骨灰撒江活动,目前已有5000多件骨灰撒入江中。当然骨灰撒江的问题会不会造成江河磷、氮等元素的污染,尚需作进一步的论证。⑨ 

  (二)绿色殡葬遭遇的尴尬 

  1.绿色殡葬在某些地区受冷遇 

  我国绿色殡葬的探索在一些地方顺利进行的同时,在一些地方也遭受了冷遇。比如,在长沙等多地,基本的殡葬服务实际上已经免费,从遗体火化到选择生态下葬,只要市民按照政府要求,丧户可以不花一分钱就能处理好逝去亲人的后事。在很多公墓,各地政府近年来推出几百元的树葬、花葬,在很多地方,若是选择海葬、抛洒葬,丧户还能获得一笔不小的补助。但即便如此,很多市民对安葬逝去的亲友,观念依然很传统。有一位给母亲办后事的长沙市民的话很有代表性:“亲人走了,安葬是她最后的归宿。选择一处好的墓地,是做子女的一份孝心。这不是钱的问题,如果没有将后事安排好,心里不踏实。”⑩在此背景下,长沙市金陵城市绿化墓园,推出多年的绿色殡葬应者寥寥。生态树葬虽然已经实行9年,到现在仅有200多人选择这一方式。最新推出的抛洒葬,一年多时间下来也只有6例。长沙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新闻负责人彭必特指出:“多样性葬式就是为了满足社会各阶层需求。有便宜的葬式,但老百姓似乎尚未接受,更喜欢挑大墓地、选好‘风水’。很多舆论抱怨‘葬不起’,但现实情况是大多数人不愿意只接受基本殡葬。” 

  2.人们不愿意选择绿色殡葬 

  虽然绿色殡葬在北京等大城市成绩斐然,但仍然面临诸多尴尬。许多人宁愿选择花几万元买高价墓地,也不愿选择壁葬、树葬等一些相对便宜、生态的殡葬方式。2009年起,北京开始推行“零百千万”殡葬服务工程,即零消费骨灰撒海、百元骨灰盒、千元殡仪服务消费、万元骨灰安置,希望抑制殡葬暴利,破解殡葬业高价问题,同时提倡壁葬等环保方式。但是到目前为止,很多公墓的廉价骨灰墙都有不少剩余的空地,很多人选择暂存骨灰等待排号,也不愿意将亲人骨灰进行壁葬。在北京长青园骨灰林基地,公益性骨灰墙大部分都空着,延庆某陵园的“花草葬”许多墓碑也是空白的。中国的传统观念是落叶归根,祖坟建得好,才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发展。正是“入土为安”和福泽后代的传统安葬观念,成为阻碍多种安葬形式发展的主要原因,进而推升了墓地价格的节节高升。 

  (三)绿色殡葬面临的困境 

  通过梳理我国对绿色殡葬的探索及遭遇的尴尬,可以看到,我国实行绿色殡葬面临以下困境。 

  1.探索绿色殡葬缺乏良好的基础 

  我国殡葬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不统一。绿色殡葬不只有“绿色”,还有“殡葬”。这也就是说,绿色殡葬需要一个前提条件或者说是社会基础,即殡葬活动内容和形式的统一。现代殡葬活动面临如下难题:一是法制、观念和标准不一致。二是法制严重滞后于当前社会的发展。殡葬领域出现的一些新事物、新问题都存在法律空白,以至于管理者难以有效监管。三是观念不能有效集中。我国幅员辽阔,不同的地方、民族具有不同的文化、风俗和习惯,也就有多种多样的殡葬观念。虽然人们的殡葬观念具有一定的共通性,但将这些不同的殡葬观念有效地统一为一种主流观念仍然比较困难,即使是人们在某一方面具有共通观念,这种观念也有可能成为殡葬改革发展的严重阻碍。四是标准不统一。一方面,研究者关心的殡葬服务行业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大家普遍关心的殡葬的殡、葬、祭缺乏一致的习惯标准。这同人们殡葬观念的混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例如,我国家祭没有一种习惯标准,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民族标准不一,而韩国家祭则拥有一套严格的标准,这种标准一方面可以起到社会规范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保证祭祀的丰富内涵。 

  所以,绿色殡葬的构建首先要实现殡葬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先是殡葬法制化、观念的集中以及标准的形塑,然后是对三者进行有效整合。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探索绿色殡葬的建设问题。否则,绿色殡葬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对绿色殡葬的思考也会淹没于混乱的各种矛盾关系之中。 

  2.探索绿色殡葬未能触及殡葬的根本 

  殡葬的根本即殡葬活动中生者与逝者的互动方式。无论殡仪、葬式、祭祀方法如何改变,如何绿色、协调、可持续,绿色殡葬都会面临人们不同程度的抵制,正如前文梳理的当前绿色殡葬所面临的一系列尴尬局面一样。究其原因,探索绿色殡葬未能触及殡葬活动的这种互动方式。同样,不管是殡葬管理部门,还是殡葬服务机构,或是殡葬市场主体,他们促推的绿色殡葬总遭遇人们观念上的抵触以及行动上的拒绝,就是因为各方面主体未能把握社会群体的殡葬观念以及观念指导下的行为方式,没有将殡葬活动中生者与逝者的互动方式朝着绿色方向调整。

第一,殡葬活动中生者与逝者的互动关系没有改变。目前探索的绿色殡葬中,生者与逝者的互动关系仍然具有神圣性。具体来讲,生者重视亲人的身后事,无论厚养与否皆希望厚葬亲人。这一方面源于正向的社会压力,毕竟背负不孝的骂名是要承受巨大的道德压力;另一方面厚葬亲人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亲人逝去成为祖先群体里的一员能够起到庇护子孙的重要作用,虽然这是人们观念层面的思维逻辑,但是,薄葬带来的心理压力是巨大的,具有神圣力量的祖先给子孙后代以巨大的义务压力。所以,现实的社会压力与观念层面的心理压力迫使大部分人都难以接受薄葬甚至是骨灰散撒。简言之,这样的生者与逝者互动关系就是一种逝者神圣的关系。目前绿色殡葬探索中并未触及这种关系的改变,以至于人们从社会和心理两个方面难以接受各种绿色殡葬模式。 

  第二,殡葬活动中生者与逝者的互动领域没有改变。目前探索的绿色殡葬中,生者与逝者互动的领域仍然停留在个人层面、家庭层面,有些地区还存在于家族层面。这导致在殡葬活动过程中,人们将主要精力集中在个人、家庭(族)内部,而在此范围之外,无论是环境的污染,还是资源的浪费,抑或是更高层面、更广领域的事项,都不在居丧者及其家庭(族)考虑的范围内。这种情况主要源于人们的传统家庭(族)观念,毕竟我国传统社会是家天下的传承系统,家庭(族)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所以,绿色殡葬的探索没有进一步扩大这种生者与逝者互动的领域,人们也就没有理由去顾及己身以外的责任承担,逝者为大的背后隐含着家庭(族)为大的深刻内涵。在这一方面,利己的狭隘显露无遗。 

  第三,殡葬活动中生者与逝者的互动意义没有改变。目前探索的绿色殡葬中,生者与逝者互动的意义仍然是家庭认同。这种认同与生者逝者互动的领域、人们的传统家庭(族)观念息息相关。所以,绿色殡葬的探索未能触及这种生者与逝者互动的意义层面,人们不认同这种绿色的殡葬模式、理念以及相关操作。 

  三、绿色殡葬的构建:基于内容与形式整合 

  的互动方式调整探索绿色殡葬,一方面需要去除形式化的东西,真正触及殡葬的根本,另一方面需要跳出绿色殡葬的视域,审视殡葬的整体环境和体制机制,从而真正构建绿色殡葬。 

  (一)现代殡葬内容与形式的整合 

  1.法制与殡、葬、祭 

  目前,社会各界都在呼吁尽快出台《殡葬法》。虽然各方对殡葬相关问题争议很大,但从殡葬活动形式出发,对如何规范殡葬法制进行探讨十分必要。一是在殡的环节应该进一步规范殡葬基本活动。殡葬基本活动应该由政府负责,政府提供免费服务,以体现其公益性和规范性。殡葬基本活动是实施绿色殡葬的主要载体,所以殡葬基本活动要通过法律来规范,规定明确的执法者并实施有效监管。二是在葬的环节应该规范公墓的属性。破除公墓的城乡二元结构,将公墓定位为一种过渡形态。这样可以从根本上为以后绿色殡葬的实施奠定法制基础。三是在祭的环节应该规范公共场所祭祀方式。明确执法人员实施有效管理,提倡家庭祭祀。 

  2.观念与殡、葬、祭 

  殡葬观念一般不易改变,这是一个基本共识。但是应该明确的是,目前人们普遍拥有的殡葬观念(虽然只是殡葬观念的一部分具有普遍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变迁,人们的殡葬观念也会发生变化。因此,一是应该深入开展传统殡、葬、祭的仪式研究和宣传工作。明确仪式曾经经历过的改变,以及这种改变对目前人们殡葬观念的深刻影响。例如戴黑纱袖章是我国市场化转型以前总体性社会遗留下的殡仪元素(当时是以移风易俗运动形式实施的改变),今天戴黑纱袖章已经成为人们普遍的殡仪观念要素之一。二是积极引导公众形成一种普遍的殡葬观念,并与殡葬基本活动中的殡仪保持动态一致。在此方面,殡仪馆应该起到关键作用。三是土葬观念应该积极引导至骨灰深埋的方向。四是积极引导人们的祭祀观念向家庭祭祀转变。 

  3.标准与殡、葬、祭 

  殡葬标准主要包括行业标准和习惯标准。目前,我国殡葬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取得很大进展,并处于不断完善之中,而殡葬活动中的一些习惯标准仍然空白。对此,一是应提倡家庭祭祀的习惯标准,以使人们祭祀的行为更加规范,承载更加丰富的内涵,进而能够不断传承。二是应提倡土葬的相关习惯标准。三是在殡仪馆提供的殡葬基本服务中,应将行业标准与习惯标准保持动态一致,以使人们参与殡葬的行为更加规范,文化内涵更加丰富,进而体现传统的延续。这些习惯的标准需要我国殡葬研究者、协会、从业者、管理者以及公众共同探索。 

  (二)绿色殡葬:生者与逝者互动方式的调整 

  1.生者与逝者的互动关系:从神圣到世俗 

  神圣和世俗主要指殡葬活动中生者与逝者互动关系。如前所述,目前人们的这种殡葬互动关系是一种神圣关系。逝者具有神性,所以生者一系列殡葬观念与行为都围绕着这种神圣关系展开。为此,应该积极调整这种关系的性质,从神圣走向世俗。世俗指未来殡葬活动中生者与逝者互动关系的性质,具体来说,是一种回归亲密关系或亲情的取向。在宗教社会学中,世俗化是指宗教改变无所不在的状态,退回至宗教领域,人们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领域不再受宗教支配的一种取向或趋势。所以,对殡葬活动中生者与逝者的互动关系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目前的神圣性是指导生者开展殡葬活动的总开关,涉及从管理、服务、市场、社会等各个领域。例如,各个领域对“逝者为大”观念的普遍认同,反映了生者与逝者互动的神圣关系的总开关或者说无所不在的性质。如何使这种神圣关系退出殡葬领域呢?简言之,调整这种互动关系的方向是明晰的,就是走向世俗,回归亲情或亲密关系之中。这是绿色殡葬实施的重要观念基础,调整好生者与逝者这一互动关系,有利于绿色殡葬模式的逐渐展开。 

  绿色殡葬应该注重生者与逝者的互动关系,围绕亲情或亲密关系进行设计规划。第一,殡葬活动的形式应体现亲情或亲密关系。殡仪馆的改造应该围绕亲情展开,体现亲情的色彩、物品、建筑风格、自然生态结构等,要深入研究和规划。目前公墓的属性还有一定的争议,如果未来公墓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并确立过渡性质的话,过渡公墓也要按照亲情氛围设计规划。除此之外,未来绿色殡葬的墓园应该是一个公园,如前所述,可以在自然生态结构、园林规划设计、建筑风格、小品雕塑、人文和自然色调等方面烘托亲情的重要。在祭祀方面,由于绿色殡葬淡化墓地标识等有型祭祀,祭祀应该采用公共祭祀的方法,以纪念碑、纪念墙等形式弱化个体分散祭祀,强化集中祭祀,这样有利于规范公共祭祀的行为和优化公共祭祀的环境。除此之外,针对目前情况,骨灰存放应该与殡仪馆、墓园公园的规划协调,设计体现亲情的存放设施,并且自然融入人们的生活环境之中。殡葬活动的形式涉及政府法制规范,相对比较容易实施,可以有效规范人们的行为,体现绿色殡葬的追求,因此,从殡葬活动形式方面注重亲情或亲密关系有利于绿色殡葬的实行。

第二,殡葬活动的内容应予以优化。殡葬活动的内容涉及人们的殡葬观念及其指导下的一系列行为,所以绿色殡葬在这方面的革新不能以法制规范的路径进行。对于管理者而言,应该加强对亲情的宣传,同时宣传能够体现亲情的殡仪馆、墓园公园以及骨灰存放设施等有形的环境。管理者还应该规范殡葬市场,提倡符合亲情或亲密关系的一系列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对于殡葬服务者而言,应该研究多样化的能够体现亲情或亲密关系的殡葬仪式,如追思会、纪念会等形式。对于民众而言,以上各种殡葬场所、设施以及活动都应该成为生命教育和亲情感恩教育的基地,民众可以通过志愿者以及社会工作机构介入殡葬活动中,充分感受亲情、亲密关系的重要性,从而逐步改变神圣的互动关系。调整殡葬活动中生者与逝者的互动关系,是绿色殡葬革新的重要基础,也是各方需要着力做好的一件事情,只有在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夯实基础,绿色殡葬的各种模式和理念才能被民众接受和认同。 

  2.生者与逝者的互动领域:从个人性到公共性 

  个人性和公共性指殡葬活动中生者与逝者的互动领域。如前所述,目前殡葬活动中生者与逝者的互动领域主要在个人、家庭(族)范围内,以致在殡葬活动的形式上各自为政,难以规范和管理。所谓个人性指的是这种互动领域。而公共性指生者与逝者互动领域的范围进一步调整、扩大至社会层面。在互动关系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殡、葬、祭的公共性,在殡仪馆提倡社会参与,在墓园公园的葬、祭形式方面,提倡公共行动和集中行动,这样能够在客观上扩大生者与逝者的互动领域,进而使居丧者及其家庭能够更多地关注社会,关心绿色殡葬所倡导的资源节约、环境优化和情感提升,传承社会道德风尚。在主观上,居丧者及其家庭也可以接受绿色殡葬的一些理念、模式。 

  3.生者与逝者的互动意义:从家庭认同到社会认同 

  家庭认同和社会认同指殡葬活动中生者与逝者的互动意义。绿色殡葬作为一种理念和殡葬模式,实施的关键在于人们的认同,这是绿色殡葬的表层认同。这种认同是要民众认同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优化的殡葬模式,认同富于情感、文化内涵和生态文明意义的殡葬模式。而更重要的认同是民众通过这种绿色殡葬革新,能够认同传统儒家慈孝观念,以家庭认同为出发点,上升到社会认同,净化社会道德风气,进而上升到民族、国家认同。这是绿色殡葬革新的深层次认同,也是比较高层面的要求,同时是绿色殡葬文化意义的重要体现。实现这些认同,构建这种认同体系,要以殡葬活动中生者与逝者的互动关系调整为基础,以互动领域的扩大为条件,逐步实施。从家庭认同到社会认同有利于进一步丰富绿色殡葬的内涵,挖掘绿色殡葬的意义。 

  四、结语 

  绿色殡葬是我国殡葬事业改革发展的明确方向。《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指出,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推行绿色殡葬,倡导移风易俗、节俭治丧、文明祭扫。扶持发展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加强殡葬执法检查,规范公墓管理。这就要求在探索绿色殡葬中,对绿色殡葬进行准确定位,整合殡葬的内容与形式,调整殡葬活动中生者与逝者的互动方式。 

  第一,绿色殡葬的定位十分关键。通过形式社会学的研究视角分析,我们认为,绿色殡葬的一系列理念、方法、模式的实施,都要以调整殡葬活动中生者与逝者的互动方式为基础。我国几十年来的绿色殡葬探索实践表明,一些城市地区在绿色殡葬的革新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为绿色殡葬改革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但是,探索绿色殡葬也遇到一些问题,归结起来即目前绿色殡葬探索的社会基础薄弱,表现为我国殡葬整个体制机制问题。另外,探索绿色殡葬未能触及殡葬活动的根本,以至于革新治标不治本。 

  第二,构建绿色殡葬,要在整合殡葬内容与形式方面着力,以此为基础,进一步调整殡葬活动中生者与逝者的互动方式。具体来说,一是要整合好殡葬法制、观念、标准与殡葬活动的殡、葬、祭这两大方面。二是在此基础上,将殡葬活动中生者与逝者的互动方式朝着绿色殡葬的方向调整:将互动关系由神圣转向世俗;将互动领域由个人、家庭(族)转向社会;将互动意义由家庭认同转向社会认同,赋予绿色殡葬更高层面的文化内涵和文化意义。 

  注释 

  ①②③盖奥尔格·西美尔:《社会学——关于社会化形式的研究》,林荣远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第4页。④⑤刘振东:《华北地区新型农村殡葬模式与绿色殡葬研究》,燕山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12、14页。⑥广州市民政局:《骨灰植树绿化青山 和谐殡葬平衡生态》,《社会福利》2007年第8期。⑦咏慷:《中国殡葬报告》,《北京文学》2013年第4期。⑧北京市长青园:《创新殡葬理念 建设生态公墓》,《中国民政》2008年第4期;天津元宝山庄陵园有限公司:《元宝山庄陵园——打造绿色殡葬工程》,《社会福利》2007年第7期。⑨周鸿、赵丽昆:《论殡葬与城市园林公墓的生态建设》,《思想战线》1998年第5期。⑩谢樱:《行政市场“双手调节”破解“绿色殡葬”尴尬》,《新华每日电讯》201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