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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单位上报申请要求将安昌锦园标准地名范围进行变更,予以公示:
安昌锦园标准地名于2007年已经市政府审批登记,共6层8幢,东面为温瑞大道,南面为村间道路,西面为农田,北面为温瑞塘河支流,占地面积15692平方米,建筑面积27427平方米,主体高度20.8米,使用功能为住宅,绿地率25%。现经温州市瓯海横港头村经济合作社申请要求将原先安昌锦园标准地名范围变更,现安昌锦园标准地名范围变更后共6层10幢,东面为温瑞大道,南面为村间道路,西面为农田,北面为温瑞塘河支流,占地面积22506.9平方米,建筑面积38119平方米,主体高度20.8米,使用功能为住宅,绿地率25%。
公示时间:2012年 6月22日至2012年 6 月 28日,共7天。
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安昌锦园标准地名范围变更有意见和建议均可来电或来信向市地名办反映。
联系电话: 0577-89996763;0577-89996769;
联系地址: 县后巷高华公寓1幢裙楼。
温州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