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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民政局关于要求快速办理涉外送养儿童护照审批手续的函
发布日期:2009-08-03 00:00:00 来源:温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民救〔2009〕125号

 

 

温州市民政局

关于要求快速办理涉外送养儿童

护照审批手续的函

 

温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市儿童福利院是目前温州市市本级唯一一所收养孤残儿童,集教育、医疗、康复为一体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外来流动人口的增多,弃婴现象也在逐年增加。该院每年弃婴、弃儿的收容量就达到二百多人。随着人们生活的日益改善,福利院的集体生活在很大程度上不能满足弃婴、弃儿在成长和情感上的需求,而拥有一个家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特别对于那些健康或是轻度残疾的孤残儿童,被国内外家庭领养是他们回归社会的最佳途径。该院自九十年代起开展涉外送养工作至今,已有200多名儿童先后被美国、荷兰、加拿大等国的爱心家庭领养,使他们享受到了家庭的温暖和父母的关爱,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在办理涉外送养儿童护照审批手续上,2007年12月之前,每位涉外送养儿童在省民政厅办完领养手续后,只需带齐相关证件材料,次日直接到省公安厅办理护照即可,程序方便快捷。

  但从2007年12月份起,户照改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国外家庭和被领养孩子在杭州办理好领养手续后,又要重新回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被领养孩子的护照。办理护照又需要一定的时间,国外领养家庭要在温州等待,给国外领养家庭带来诸多不便。为缩短被领养孩子和国外领养家庭在温的停留时间,展示温州市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使我市更多弃婴、弃儿早日回归家庭,恳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为国外领养家庭开设绿色通道,在手续齐备的基础上特事特办,减化办理程序,在收到材料当天即发放护照介绍信,以便使国外领养家庭能尽快到省公安厅领取护照。

  请大力协助并尽快函复。

   

   

 

                                  二○○九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民政  儿童福利  涉外送养△  护照审批  

   温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09年8月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