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9/2009-01004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09-07-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09年上半年,温州市民政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的部署,突出“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职能作用,推进了各项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一、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抓重点、保民生,“三个群体”切身利益得到维护
保障基本民生,是民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上半年,我局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着重解决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三个群体”的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
1.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健全,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切实得到改善。城乡低保和受灾群众是社会救助的主要对象。截至目前,全市享受城乡低保的对象共73964户130492人。我局从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出发,加大救助力度,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一是确定了科学合理的低保标准。上半年全市共支出低保金9535.94万元,城镇低保人均补差达到221.4元/月,农村低保人均补差达到111.36元/月,以县(市、区)为单位城镇人均补差达到当地标准的61.84%,农村人均补差达到当地标准的59.87%。二是制定了明确的价格补贴机制。上半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09〕31号),明确了物价指数超过3%的情况下困难群众的补贴标准、补贴范围等有关事项。并向128981名低保对象,发放了共414万元的2008年第四季度的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资金。三是提高了医疗救助的补助水平和惠及范围。上半年全市筹集医疗救助资金5639.4万元,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880.72万元。全市实施困难群众白内障复明手术38例。我市还实施了外来务工人员医疗救助,实现了外来人员救助零的突破。四是推进了市区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工作。今年我市计划改造市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160户,目前160户危改户已全部鉴定、公示完毕,进入审批或边批边建阶段。五是加强了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上半年,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对2007、2008年挂牌的1915个避灾转移安置中心(点)进行了集中检查,今年规划的199个避灾转移安置中心(点)也正在建设中。全国“防灾减灾日”期间,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还积极组织开展了防灾减灾政策和防灾知识宣传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2.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推进,特殊群体供养水平切实提高。特殊群体是社会福利的重点保障对象,主要有高龄老年人、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孤儿。目前,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03.61万,还有一批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困境家庭、困境儿童急需福利保障。我局采取资金补助与福利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社会福利向普惠方向发展,使特殊群体切实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一是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目前,温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总体工程进入扩初设计阶段,其子工程市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已完成初步设计,现正进行施工图审查和标底计算。同时,绿色乐园股权赎回工作进展顺利。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8〕72号)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浙民福〔2009〕48号)。完成了市委交办的《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课题调研,同时着手研究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政策。5月份召开了温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全面部署了今年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目前,全市6个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20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20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570个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已在建设中,《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初稿已经编制完成。三是老龄事业蓬勃发展。召开了市老龄委全体成员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老龄委主任黄德康到会讲话。联合南开大学老龄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做好《温州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的战略研究》课题,并已形成初稿。会同有关单位筹备温州市第七届老年文化艺术周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完成了2009年浙江老年电大春季招生任务,全市共招收老年学员37060人次,比去年增加481人次;编印了《浙江老年电大温州分校十周年回眸》画册,对全市老年电大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四是五保、“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成果得到巩固。目前全市有五保对象6869人,集中供养6560人,集中供养率95.5%;“三无”对象1081人,集中供养1077人,集中供养率99.63%。五是孤残儿童抚养模式不断创新。目前,全市共有孤残儿童1716人,被社会福利机构养育的有523人,其中温州市儿童福利院收养儿童334人。上半年,该院在做好收养儿童的养、教、医疗康复等工作的同时,首次设立了模拟家庭基地,积极探索模拟家庭抚养模式。此外,上半年全市共有17名资助对象接受了“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手术。六是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温州市社会福利工业办公室以实现残疾职工合法权益高标准、广覆盖、规范化为方向发展,完成了2008年福利生产统计年报工作、2009年福利企业年检年审资格认定工作和2009年上半年月度资格认定工作,开展了福利企业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福利企业投资主体主题调研等工作。七是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广泛救济。温州市精神病院以社会效益为先导,上半年接收门诊治疗达12356人次,住院治疗达1248人次。其中:救助社会“三无”精神病人(住院)118人次,医中医疗救助(住院)335人次,慈善医疗救助(门诊或住院)89人次。八是协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按照《温州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和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相关事宜,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我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上半年全市共救助3372人,其中:温州市救助管理站共救助2110人,同比增长30%。九是努力满足不同困难群众的不同需求。上半年全市销售福利彩票4.1亿元,销量再次位居全省首位,并联合有关媒体组织开展了“福彩‘五一’爱心献劳模”、“福彩关爱特困母亲”及9次福彩进社区大型公益活动和单一困难群体紧急救助活动,送出公益金14.5万元,受助人数达97人。温州市社会捐赠接收工作站,通过开展“春运关爱行动”、“ 助老爱幼济困捐赠活动”、“送玉米浆、关爱困难群众活动”、“迎六一、手拉手、为了困难家庭孩子的那一片蓝天”等活动共接收到社会捐赠物资50多万元,服务近2万困难群众。全市慈善系统接收社会捐赠10964.37万元。
3.优抚安置工作日趋完善,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优抚对象是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过重要贡献的群体,我局本着“国家对优抚群体保障的主体责任不能改,保障水平随经济发展而增长的要求不能变”的原则,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一是以“双拥模范城”创建为契机,扎实开展各项活动。春节期间,市、各县(市、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等共为驻地部队送去慰问金和慰问物资 458.87万元。上半年,社会各界人士投资 381.5万元,帮助部队购置有关设备,赠送图书 10500册,培养军地两用人才60人。清明期间,全市各地党员、干部、中小学生前往温州烈士陵园、温州革命烈士纪念馆开展瞻仰活动,达20万人次。二是以落实优抚政策为重点,努力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上半年,全市发放各类抚恤补助金4665.6万元,受助对象19672人次;支付临时困难补助 649万元,受补助对象4300多人次。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落实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问题,扎实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优抚对象解决治病、住房、生活“三难”问题。三是以“以人为本”为基本理念, 进一步深化安置改革。全市共接收2008年度冬季退役士兵3183人(其中:转业士官164人,城镇退役士兵772人,农村退役士兵2247人)。应安置对象964人(包括:转业士官164人,城镇退役士兵772人,农村退役士兵中的伤残军人28人)。除重点安置对象可选择自谋职业或由政府安排工作外,其余对象基本实行自谋职业,上半年市本级共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及待分配期间生活费230多万。此外,温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上半年支出9万元为军休干部做好事办实事,半年来共慰问住院人员36人次,上门走访60多人次。温州市军用饮食供应站以节能减排工作为重点,大力开展节流增效工作。
(二)抓难点、保稳定,社会和谐秩序不断巩固
稳定是硬任务,关系改革发展的成败。上半年,我局从服务大局出发,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殡葬管理工作和平安边界创优工作,发挥矛盾调处功能,促进了各级党委、政府保稳方针的贯彻落实。
1.筑牢基层社会稳定平台。一是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全市各县(市、区)以《温州市农村基层民主制度范本汇编》为蓝本,指导各村建立并健全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一些县(市、区)还对近三年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村进行全面核查,巩固建设成果。二是组织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回头看”。各县(市、区)通过指导各村做好换届后的交接和档案管理工作,巩固换届成果。同时我局还联合各县(市、区)对25个还没有启动换届选举的村委会逐个进行造册登记,督促建立起县(市、区)级领导挂钩村责任制,帮助化解长年积累的矛盾,解决个别村不肯换届的问题。
2.夯实殡葬改革管理基石。一是继续抓好殡葬改革管理工作。上半年,我局对县(市、区)2008年度殡改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市“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德康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温州市2009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做好扩权强县部分殡葬管理权限下放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工作。修订完善清明期间应急预案,成立了局公共事务处置应急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深入各公墓单位检查安全防火和安全保障工作。据统计,清明期间全市祭扫人数达220万人次,车流量达27万辆,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参与管理服务达2300多人,临时聘用人员达285人,协助工作人员达355人,积极做好了祭祀场所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受到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一致好评,荣获民政部授予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
3.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优活动。“平安边界”建设被列入年度市级综治重要责任项目,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主动与同级财政、综治办、平安办等部门协调沟通,认真落实和完善定期检查上报、定期走访联系、信息交流、界桩管护、矛盾纠纷应急处理等管理制度,按照预定计划完成了第二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同时按照完成率100%和创优率80%以上的总要求全面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创优活动,努力巩固平安边界建设成果。
(三)抓热点、促发展,社会服务功能日益完善
发展是硬道理,是治国理政的第一要务。上半年,我局抓住机遇,加速城乡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加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和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发挥服务社会功能,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1.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农村社区建设方面。我市65个试点村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市委副书记朱贤良的充分肯定。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温州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推进会,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市全面铺开农村社区建设。二是城市社区建设方面。全国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已经完成1个示范城区、2个示范街道、3个示范社区的自查和上报工作。鹿城、瓯海2个区落实了社区工作者福利待遇和“五险”待遇。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局开展了社区服务用房的专题调研,并积极沟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购买、改建扩建、整合调剂等具体意见,狠抓城市社区特别是鹿城区工作服务用房建设。
2.社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新的尝试。一是做好培育发展工作。上半年,我市新增社会团体3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5个。截至目前,经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169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413个,其中市本级社会团体43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7个。上半年,我局还赴京参加了“中澳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研讨会”,目前温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正在筹备中。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上半年,我局切实加强了行政监管力度,对逾期未参加2007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下发了通知书,要求进行内部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注销。目前2008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正在进行,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也已启动。
3.婚姻收养工作实现新的突破。一是登记合格率保持100%。上半年全市依法完成结婚登记51570对,离婚登记5828对,补发婚姻证件21565本,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33444份。办理收养登记148例。二是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得到集中解决。上半年,我局根据省厅规定,下发通知,召开专题会议,集中解决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着力突破困扰收养登记工作的难题。截至目前,共受理社会事实收养申请144人,已办理领养证7人。
4.区划地名工作取得新的成果。一是扎实开展行政区划管理工作。我局根据最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修改完善了温州市域行政区划调整规划;指导部分县(市)开展行政区划调研;修改完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规划6件,并认真办理相关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事宜。二是全面深化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上半年全市审核道路名称56个、大型建筑物(群)名称34个;全市新增设各类道路地名标志178块,门、楼牌1100多个;全市乡镇设标率达100%,全市建制村设标率达98.7%;全市5个涉海县(市)384个无居民海岛名称上报审核工作正在进行,相关材料已经上报。同时稳步推进全市地名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地名数据库建库和(区划)地名网站管理工作,完成了电子地图的开发建设。此外市区已完成《温州地名掌故》初稿,并着手《温州建成区地名导向图》的编制;部分县(市)也已着手行政区划图、地名录和地名简册等的编撰出版工作。
(四)抓节点、重实效,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强化
效率是机关能力建设的关键点,是能力建设的成果体现。上半年,我局围绕“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提高综合工作能力、人事财务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能力,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1.“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决策部署,局党组从民政工作实际出发,制发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以“强化基层基础、强化制度创新,努力开创我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实践活动载体,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是在学习调研阶段,民政系统围绕“解放思想强信心,激发科学发展新动力”这一主题,召开了全系统科学发展主题报告会、典型案例剖析会、解放思想讨论会和调研成果交流会,同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最终形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15篇调研文章。二是在分析检查阶段,民政系统围绕“凝心聚力谋新路,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这一主题,有针对性地通过召开座谈会、民主恳谈会、讨论交流会和发放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对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巩固了两个阶段的学习实践成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我局积极筹备第四轮“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
2.综合工作能力全面提高。一是民政数据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落实民政网改版方案,启动机房整治工程,组织编写《温州市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2009-2011)》。二是深入调研、积极沟通,及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三是率先完成温州婚姻登记管理系统与省厅婚姻登记系统的联网工作,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软件实施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做好信息工作,上半年温州民政网生成信息338条,其中:民政动态信息235条,图片新闻信息103条;上报市委办、市府办8条,录用2条;上报省厅12条,录用2条。五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公开237条政府信息,其中:工作信息228条,其他信息9条。六是围绕信访与维稳中心大局,扎实完成各项信访工作,共受理来信66件,接待来访182批次,信访办结率为100%。七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针对严峻的消防形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部门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八是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实行了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清理199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及民政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37件,其中清理废止(含失效)32件。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为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帮助。认真实施市直民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做好法治和平安建设宣传与培训教育,上半年,全市有17人参加全省民政专业法规培训,市本级有3人参加全省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管理与评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上半年,民政持执法证件人员为21个。九是综治维稳取得了显著进步。被市委市政府授予 “2008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落实了综治工作责任制,加强了直属各单位联络与沟通,加大了新划入单位的综治日常工作指导力度。十是保密及档案管理工作切实得到加强。做好涉密电脑使用情况调查工作,组织开展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2008年度文书类、图书表册类档案基本整理完成。
3.人事、财务、监察工作切实加强。一是积极参加国库集中支付有关知识培训,积极探索工作方法,认真做好从会计集中核算到国库集中支付的衔接工作,实现平稳过渡。二是认真筹集、严格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并将2001-2008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组织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市民政系统报名参加考试的共154人,并对2008年度已取得社会工作师职称的人员进行工资套改兑现。四是完成了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共招聘录用14人。五是开展了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组织机构。此外,市军供大厦、市老年活动中心、市精神病院改扩建等基建项目正在协调推进中。
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2009年上半年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少数工作仍有欠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基层基础建设需要进一步投入。温州市特别是鹿城区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服务用房缺口很大,成为制约社区开展正常工作的一个卡口。2008年我市没有完成省委、省政府规定的解决社区工作服务用房65%的指标任务。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297个社区,还有166个社区缺少工作服务用房,急需解决。另外,我局办公用房相对分散,不便集中管理,还有多个处室和事业单位长年租住外面的房子作为办公室。
(二)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是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却相对落后,个别乡镇(街道)没有明确的民政工作分管负责人,没有配备专职的民政助理员,村居(社区)没有建立民政工作联络员制度,致使很多工作在基层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贯彻落实。同时,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办公条件、福利待遇也有待改善。
(三)民政信息化、数字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温州民政工作的软件建设就全省来讲是相对落后的,特别是随着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计算机软件建设滞后的问题日显突出,难以适应各项工作开展的需要。
(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地方性政策规章建设步伐滞后,造成国家和省级政府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优惠扶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严重制约了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进程。比如:我市敬老院、国办社会福利院增长空间小,多数列入改扩建的敬老院、福利院,都是改善提升服务环境和服务设施,不增加床位;民办福利机构,由于受土地政策和福利机构行业标准的制约,发展受阻。
(五)优抚政策需要进一步落实。由于大部分公共交通线路由私人承包,承包人为了自己利益不愿意给予特殊对象减免车费,使得伤残军人乘坐长途运输工具的票价减半问题和现役军人、“三属”市内公共汽车免费乘坐的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
(六)殡改整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2008年起,按照省厅要求我们开始了新一轮“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工作,经统计,2008年至2012年,我市“三沿五区”需治理坟墓总数为102935座,治理任务相当重。另外,我市公益性生态墓地多为个人投资,政府投入极少,业主为迎合群众口味,因而建造大量超标墓穴谋取营利,以至公益性生态墓地变形走样,逐渐偏离公益性轨道。
三、2009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2009年下半年,全市民政工作的主要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方针部署和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推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老龄工作、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内部建设,发挥民政工作“铸造平衡、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基础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继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做好“三个督促”工作。继续督促个别县(市、区)做好低保调标工作、建立自然调整机制,督促个别县(市、区)取消低保保障资金乡镇负责比例,督促个别县(市、区)尽快实现医疗救助资金当地财政筹资达到人均7元标准。
2.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把低保标准150%以内的低收入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开展即时救助,建立市区医疗救助信息平台,实行实时结报。充分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效用,实现当年度地方医疗救助资金结余率不超过10%。另外,要按照年初布置的任务,认真抓好困难群众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工作和市区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工作。
3.健全防灾救灾体系。加强基层灾情信息员的培训,提高操作能力,尽快适应并熟练应用民政部新版的自然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管理,在完善县、乡镇级预案的基础上,抓好村级预案的编制工作。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准备工作,确保自然灾害特别是台风灾害来临时,各级民政部门能及时开展应急救助。
(二)全面推动社会福利事业
1.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8〕72号)精神,力争在三季度末出台《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各载体建设,年底前开工建设市社会福利中心,完成570家星光老年之家、120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20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6个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建设。根据《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法人登记问题的通知》(浙事登〔2009〕1号)精神,在永嘉县进行试点。大力推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2.积极探索救孤、助残、济困新模式。因地制宜,继续探索孤残儿童的多种家庭养育模式,继续做好“明天计划”工作。认真做好全市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进一步强化福利企业资质管理,确保福利企业退税能足额及时到位,争取残疾职工权益保障水平及福利企业社会效益在上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09〕13号),减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同时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自身规范化建设,提高全市救助管理水平。
3.充分发挥慈善事业补充作用。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发行宗旨,继续开拓福利彩票市场,完善管理网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危机处理能力。研究规范慈善行为,探索统一归口的慈善统计和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慈善市场化劝募机制,完善项目援助制度,积极创办慈善实体,开展以安老助孤、帮残济困、赈灾助医等为重点的救助项目。规范街道和社区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建设,健全慈善救助应急机制,提高社会慈善资源的组织和利用水平。加强宣传,打造慈善品牌,增强公众的慈善意识和慈善精神,营造互济互助的良好氛围。做好经常性社会捐赠,“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月活动和救灾捐赠工作。继续做好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三)协调城乡老龄事业发展
1.加强农村老龄工作。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农村老年人协会会长的培训工作,努力完成省下达的老年人协会骨干培训任务。结合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建设,指导农村老年活动室开展星级活动室创建,使之达到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的标准、不断满足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2.开展老龄调研。配合南开大学老龄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完成《温州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的战略研究》课题工作。发挥市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的作用,组织和指导会员开展老龄问题的调查,为老年人提供科技、法律、健康等咨询服务。举办温州老年论坛,加强老龄问题的研究,提出对策措施,为党委、政府制订老龄工作的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3.加强老年文化教育工作。办好市第七届老年文化艺术周活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扩大老年电大招生规模,加大老年电大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老年人学习效果。
(四)促进优抚安置工作稳步前进
1.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网络,拓展社会化拥军主体,积极投身新一轮创建全国和全省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具体创建工作要求按照省的考核办法来抓落实,并做好台账、纪录片等,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争取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三连冠”和全省双拥模范城区“四连冠”目标。
2.进一步落实优抚政策。指导各县(市、区)以《温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温州市抚恤优待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各县(市、区)出台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为基准,全面实施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医疗待遇等落实到位。督促还未出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县(市、区)抓紧完成这项工作。争取全市在国庆60周年之前,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优抚医疗政策体系及“一站式”结算服务方式。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系列活动,完善临时困难补助措施,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3.进一步深化安置改革工作。召开全市安置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关于做好温州市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争取全市在8月底前完成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98%以上。继续下达市区退伍军人安置计划,确保重点安置对象的单位落实。做好军休干部货币补差房改工作。做好下半年的军供保障工作,以快捷、方便、营养、洁净、隐蔽的要求圆满完成一年一度的冬季新兵军转工作。
(五)统筹城乡社区建设
1.加强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能力建设。继续做好“难点村”的治理工作,形成治理“难点村”的长效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完成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达标村的绩效评估工作,指导各村制定好各村的《村民议事规则》,并抓好落实工作。协调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导20%的村完成农村社区建设任务。
2.狠抓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设。要以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以纪念居委会组织法颁布20周年为契机,积极协调有关方面,争取到年底基本实现城市社区用房面积达到350平方米以上,有20%以上的村建有35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
3.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继续开展社区工作者培训,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学历教育、社会工作职称考试。指导各县(市、区)要在鹿城、瑞安两地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管理工作。
(六)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监管工作
1.筹备成立社会组织联合会。在成立联合会的基础上开展相关的培训活动,对联合会的工作人员、会员单位的会长、会员单位的职工分别进行培训,从而提高会员单位的业务工作水平。
2.严格做好年度检查工作。根据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不合格的单位限期做出整改,对于逾期不整改的单位做出年检不合格的决定。
3.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总结龙湾党建工作经验,尽快下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扩大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积极探索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发挥作用的途径和载体,充分发挥党员在社会组织建设中的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会组织中得到贯彻落实。
(七)努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1.加大殡葬管理力度。组织人员赴各县(市、区)进行公墓清理整顿复查工作,及时通报清理整顿工作情况,采取整改措施,解决疑难问题,并形成《温州市清理整顿公墓工作总结》,完成《清理整顿公墓情况汇总表》,上报省民政厅。开展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督查工作,到年底实现可投入使用的公益性生态墓地覆盖行政村比率达到82%。开展“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到年底实现“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到50%。
2.提高婚姻收养服务水平。继续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确保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100%。加强婚姻、收养档案管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的婚姻、收养档案管理检查。继续做好各县(市、区)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户口落户申报工作。
3.深入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继续加强地名规范管理工作,尤其是建筑物名称的规范。协助指导三个区做好分区地名规划编制工作。督促检查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建设,督促检查市、县电子地图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完善地名网站建设,加快“数字地名”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地名标志设置,完善门牌证的发放。编辑出版《温州地名掌故》及《温州建成区地名导向图》。
4.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组织、参加、配合做好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全市省市县三级19条界线的平安边界共建,实现全市平安边界建设创优率达90%以上。
(八)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围绕整改落实阶段“破难建制走前列,再造科学发展新优势”这一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取得推进科学发展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继续做好市军供大厦、市老年活动中心、市精神病院改扩建等基建项目建设。7月底前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启动社会事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民政对象医疗救助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正式验收社会救助平台。认真开展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力度,搞好新一轮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抓紧做好国库集中支付衔接工作,切实加强民政事业资金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综合效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广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大局意识,协调各方关系,合理调整归并民政业务和人力资源,努力提升民政工作的综合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