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9/2008-01001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08-06-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08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去年召开的全市民政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创”的具体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践“民政为民”理念为主线,以建设新型民政服务体系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创新,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全市民政事业呈现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以做好捐赠接收为着力点,全面加强了我市灾害救助应急能力。
一是全力支援地震灾区,认真做好了捐赠款物接收工作。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级强烈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和震区基础设施造成巨大损失。我市民政部门根据民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赠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的要求,及时启动捐赠预案,联合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赠工作,并及时组织救灾物资运送灾区。截至6月30日,我市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总值合计52906.48万元,其中抗震捐赠款47124.44万元,接收物资折价5782.04万元。5月16日以来,我市通过航空、铁路、公路等不同的运输方式,向四川灾区运送救灾物资十几批次,物资折价4747.52万元。同时,市捐赠接收工作站在5月底与温州都市报、温州电视台联合发起了第四届“迎六一,手拉手,为了灾区家庭的那一片蓝天”爱心主题捐赠活动,共募集价值100多万元的学习、生活用品,并把这些物资在儿童节到来之前送到了四川省青川县灾区。在救治灾区病患者工作方面,我局主要做好了护送灾区康复患者返川工作,目前已护送2批次计40人。二是妥善落实了年初冰冻灾害和冬令春荒期间的救济政策。面对1月份冰冻灾害,全市共下拨救灾资金116万,下拨棉被6486条、棉衣2550件、大米24吨、食用油2850公斤、方便面100箱。在冬令、春荒期间,我市共救济81048人,发放救助卡38655张,各级共投入春荒救济款560万元。三是去年台风灾后倒房重建工作圆满完成。去年我市遭受3次台风袭击,造成我市倒塌居民住房5183间,损坏房屋28250间,需重建的1114户。今年2月,因灾倒房户均顺利入住新居。四是全面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准备。6月下旬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对全市避灾安置场所的检查工作,并就新的灾情统计办法进行了集中培训,同时进一步加强减灾防灾知识宣传,下发宣传资料到全市村级以上单位共计6500份。
(二)以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了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提高了低保标准,并对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为了缓解去年以来物价持续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压力,今年1月,我市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了低保标准,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从30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340元每人每月,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确定为不低于205元每人每月。全市目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69771户共计126161人;根据省里部署,上半年我市两次对低保对象发放了物价补贴,并首次将鹿城、龙湾、瓯海三区已审批领取《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低保边缘困难群体纳入补贴范围。二是初步建立了低保对象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长效机制。从2006年开始实施该项手术以来,我市已连续3年免费为低保对象中的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6月初,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白内障复明手术工作的通知,指定了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和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并签订了复明手术协议书。三是做好了市区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2008年我市计划改造市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170户(其中:鹿城区40户、龙湾区30户、瓯海区100户)。根据危旧房改造工作安排,民政部门组织了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初步上报的残疾人特困家庭、低保危旧房或无房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核对、筛选,并报房管局鉴定。目前,170户危改户已全部鉴定、公示完毕,进入了审批或边批边建阶段。四是出台实施了外来困难务工人员医疗救助政策。由市政府制发的《温州市区外来困难务工人员医疗救助试行办法》(温政发〔2008〕16号),已于4月1日开始实施,此举将大大缓解外来务工人员看病难问题,进一步增强温州的城市吸引力和凝聚力。此外,农村五保老人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继续保持平稳状态。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为95.1%,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为100%。
(三)以开展养老服务为着力点,有效探索了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模式。
一是“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项目建设得以推进。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全面实施“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项目建设,其中我市2008年计划建设410家。目前,“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工作具体标准已下发到各县(市、区),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二是温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开工建设温州市社会福利中心作为市委、市政府2008年度重点工作和 “为民办实事”项目,受到了上级领导支持和各级部门配合。3月份,市发改委正式批复同意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立项;目前,建设项目控制详细规划方案(305亩)已经过市规划局初审,社会福利中心争取在第三季度开工建设。三是继续做好了孤残儿童统计和流浪乞讨、社会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5月,我局举办了全市孤残儿童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培训班,对各县、(市、区)的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目前各地都完成了孤残儿童各项数据的信息输入工作,全市1520名孤儿进入网上管理。在救助管理工作方面,上半年市救助管理站共接收各类受助人员1763人;市精神病院上半年共收治了“三无”流浪精神病人123人,经过精心治疗和照料,有100多人已经康复出院。四是有效发挥了老龄工作议事机构职能。6月中旬,在省老龄委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筹建成立了市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温州讲坛”借学会成立之机,邀请了南开大学老龄发展战略研究中心的原新主任来温作题为“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挑战和对策”的讲座,加大了老龄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做好老龄工作的意识和责任。在浙江老年电大春季招生工作方面,今年春季全市共招老年学员35057人次,比去年增加3270人次,增长10.29%,全市老年电大教学点(班)比去年秋季增加48个。五是福彩募集和福利企业管理工作成绩骄人。上半年我市共销售各类福利彩票超4亿元,为国家筹集公益金1.4亿元。其中:电脑票3亿多元,居全省首位,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600多万元,增幅为18%;即开票销售1亿多元,其中刮刮乐的销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2%;在开展福利企业管理、残疾职工权益保障方面,我市残疾职工月人均工资从试点前的896.00元,增加到了目前的1171.11元。残疾职工社会保险月人均投保额从试点前的304.89元,增加到了目前的438.75元。残疾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率达到了100%,大部分企业还为残疾职工投保了生育保险。
(四)以加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工作为着力点,扎实推进了我市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展顺利。年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被列为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责任制和市“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十项内容之一。市委书记邵占维专门对这项工作进行调研,明确重要指示各地要“一方面下大力气抓好重点村的换届选举,一方面切实解决农村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半年来,我市民政部门多次深入重点乡镇,听取重点乡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疑点问题,依法加以指导和引导。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市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坚持把抓好重点村换届选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建立市委常委联系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和重点村换届选举销号等制度。积极贯彻省委办[2008]2号文件和温委办发[2008]35号文件规定,实行女委员“专职专选”。目前,全市应换届的5376个村党组织中,已有5366个村支部完成换届工作,占99.81%,还有10个支部未换届。应换届的5388个村委会中,已有5291个完成换届,占98.20%,还有97个村委会未换届。在已完成换届的村中选举产生了3880名专职女委员,占74.2%,其中有60名妇女当选村委会主任。二是开展了社区志愿者服务注册试点工作,推动了城市和谐社区建设。今年我市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城市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民基[2008]109号)文件精神,确定鹿城区和瑞安市为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注册工作的试点单位。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中国社区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开展志愿者注册培训工作和统一编制注册志愿者注册证号。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农村社区的试点工作。上半年我市各地相继制定出台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农村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了农村社区服务范围、内容和模式,创出符合本市实际的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模式、组织体系、功能定位及一些好的做法,为面上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经验。同时,市本级狠抓资金保障,在试点村投入为主体的基础上,对试点村予以资金支持和物质扶助,目前已决定对62个试点村给予建设资金补助。
(五)以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待遇为着力点,切实提高了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一是有效保障了重点优抚对象特别是残疾军人的生产生活。3月,我局对全市所有残疾军人待岗、失业下岗的再就业问题、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有关生产生活等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对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解决处置意见。4月底,召开了市辖三区残疾军人代表恳谈会,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德康亲自听取代表们的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和三个区切实解决残疾军人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按照省民政厅的部署,我市民政部门已将393辆残疾车发放给有需要的重点优抚对象。为了做好翠微山烈士墓一期工程建成后烈士遗骨的回迁工作,我局专门组织召开了烈军属座谈会,统一了思想,顺利完成了这项工作。4月份,市政府出台了《温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于7月1日正式实施,优抚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6月6日我局在永嘉县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宣传贯彻《温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春节期间,市委书记、市长邵占维亲自带队,市四套班子领导分组慰问驻温部队,到全市14个部队团以上单位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慰问,举行了党政军迎春茶话会和春节“双拥晚宴”,气氛热烈浓厚。4月3日上午,我市党政军领导、社会各界代表以及烈士家属共700多人,在改扩建的翠微山烈士陵园举行悼念革命先烈活动暨翠微山烈士陵园纪念碑落成仪式,深切悼念革命先烈。此外,市委、市政府及四套班子领导还专门前往东海舰队参加军事日活动并慰问了“温州舰”全体官兵。三是认真做好了军休和退伍安置工作。上半年完成了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的发放工作,共发放补助金及待分配期间生活费280多万。今年以来军休所慰问军休干部80多人次,慰问遗属13人次,并投入近10万元为每位军休干部办实事一件。
(六)以构建“民政为民”服务体系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平台的作用。
一是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做好了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等工作。上半年,我局完成了2008年—2012年“三沿五区”需治理坟墓基数和生态墓地建设数据统计工作,召开了全市殡改工作会议,黄德康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08年度殡改工作目标责任书》。3月底,我市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管理紧急通知》,为了贯彻通知精神,我局有关工作人员在清明期间安排全体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并组织人员深入雪山公墓、基安山陵园和永嘉桃源陵园等处检查清明安全祭祀工作,确保了全市各公墓、殡仪馆清明文明祭祀活动安全有序进行。二是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登记合格率保持100%。上半年,全市依法办理结婚登记42900对,其中市本级办理涉外、涉华侨、港澳台结婚登记506对。全市办理离婚登记 4390对,其中市本级办理涉外、涉华侨、港澳台离婚登记67对。全市补发婚姻证书10998本,其中市本级办理涉华侨、港澳台 335 本。全市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6728张,其中市本级办理涉华侨、港澳台802张。全市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25件。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保持100%。三是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和界线联检工作成效明显。上半年市政府批准实施了《温州市区地名总体规划》,市本级完成20条道路、17个建筑物(群)、3个桥梁的名称审核,全市共命名41条道路、27个建筑物(群)名称。市区新增设道路标牌202块,门、楼牌972个,维修道路标牌136处。全市新增设各类道路标牌502块,门、楼牌1300多个。全市乡镇(驻地村已开展设标)设标数已达262个,设标率为100%,全市现有5391个行政村开展地名设标,设标率为98.1%。全市新增地名信息873条。温台线联检工作进展顺利,县级线平安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四是努力做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上半年,全市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82家,其中社团37家,民办非企业45家。市本级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8家,其中社团6家,民办非企业2家。同时,做好了市本级382个社会团体和13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工作,主要对社会组织的财务和活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法人登记证书到期的社会组织及时办理了换证手续。
(七)以做好“两创”主题实践活动为着力点,有力提升了民政部门执政能力水平。
上半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和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民政部门的实际,成立了领导小组,主要做好了三项工作,一是进行了专题蹲点调研,我局把4月作为“创新创业专题调研月”,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到基层进行专题蹲点式调研,深入了解基层的具体需求和民政政策法规在基层的落实情况;二是每个处室撰写了一份创新创业建议,主要是根据专题蹲点调研收集的素材,认真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好解决落实;三是组织了市区伤残退伍军人恳谈,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德康亲自参加会谈,解决了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
下半年,按照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根据年初安排和当前我局各项工作进展,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巩固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1.做好调标后低保标准落实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抓紧做好标准的落实工作,确保低保对象最低档救助补差达到50元以上,以县(市、区)为单位人均补差达到低保标准的50%以上。
2.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建设。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认定困难群众工作指导性意见的草拟,力争提交相关部门讨论和市政府研究。同时,指导、督促各县(市)出台分层分类救助办法。
3.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筹资力度。主要是抓紧督促未按省政府的要求落实年度医疗救助资金;启动《市区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的实施;做好省政府对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人员每年人均300元和农村“三老”人员人均500元医疗补助资金的使用督查工作。
4.启动社会救助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先进、可靠、开放、经济、容易维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以地市集中(数据和业务的集中)、资源共享、标准统一的网络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业务的信息化,业务处理的网络化,服务的便民化,统计分析和决策的科学化,社会救助业务管理的透明、公开、公正和高效。
(二)继续探索建立适度普惠型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
1.创新资源,认真实施“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工作。一是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各地开展“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工作的指导;二是要按时完成410个农村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的建设工作;三是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争取省、市福彩公益金的补助;四是努力把实施“星光计划”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中。
2.因地制宜,探索孤残儿童的多种家庭养育模式。为使孤儿、弃婴融入家庭和社会,建立适合本地社情民情的孤残儿童养育模式和做法,加强对孤残儿童多种养育模式特别是家庭寄养模式的研究和指导,探索家庭养育为主要形式、政府承担为后盾、专业化管理为基础、社区支持为依托、社会监督为制约手段的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新路子,把儿童福利事业的社会化进程不断推向深入。
3.切实加强对我市老龄工作的指导。积极参与省第八届老年文化艺术周活动和老年论坛;继续指导社区做好老龄工作规范化(即“3587工程”)创建工作,指导县(市、区)老龄办做好农村基层老年人协会骨干培训工作;适时开展救助特困老人活动。配合省老年基金会、市慈善总会做好救助800名贫困老人工作;做好老人节期间的各项庆祝活动和老年活动中心的相关筹建工作。
4. 进一步加强福彩募集工作和对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继续按照“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工作方针,积极开拓思路,努力扩大发行渠道,抓好彩票发行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严把新办和变更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审批关;强化事后监督管理,完善对福利企业的举报稽查制度;规范福利企业行为,保障残疾职工在福利企业就业依法享有的待遇。
(三)有效增强全市的基层民主自治能力。
1.抓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一是做好当选和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二是指导村委会搞好工作分工;三是要高度重视信访调处工作;四是严明村级新老班子交接纪律,指导督促搞好交接;五是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档案管理工作;六是积极筹划新选村干部培训。
2.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根据“三个三”工作目标和体制机制建设任务要求,继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有关组织调整建立、有关制度衔接完善工作。力争到2008年底,全市90% 以上的村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适时召开全市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研究部署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建立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的各项工作。
3.抓好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会同组织、纪委、农业等有关单位,开展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题调研。集中开展以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核心突出、行为规范、高效协调”的目标要求,着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建立一套适合本村发展、务实管用的工作制度,通过制度来理顺村两委关系,通过制度来规范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的行为,切实解决“村两委”班子运行中的问题。
4.完成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到2008年底,我市全面完成62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的试点任务,并在试点的基础上进行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和途径探讨。市民政局将于第三季度召开农村社区建设专题讨论会,对试点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第四季度将对全市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工作的单位进行抽查和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将全面总结试点工作。
(四)大力开展新形势下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认真做好《温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的贯彻执行工作。切实做好该办法的贯彻落实的有关衔接工作,加大对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和子女入学入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等政策的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抚恤补助和优抚政策落到实处,保证各类抚恤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以切实维护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帮助烈军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等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2.组织筹备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1周年的一系列活动。“八一”前夕对驻温部队官兵和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一次慰问活动,召开好拥军座谈会;加强军民共建,不断丰富双拥活动新内涵;开展双拥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把军营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军民共建活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3.深化新一轮双拥创建工作,加强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新时代双拥工作特点,开展一系列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要坚持重点宣传教育和普及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好建军日、国庆日、国防宣传日、学生军训和领导干部军事日等活动,并把这些活动纳入到日常工作之中,使之经常化、长期化;对部队官兵坚持进行“维护稳定大局、共建第二故乡”的拥政爱民教育,共同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努力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1.认真开展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评选活动,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不断加强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的队伍和制度建设,提高登记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力争成为办事效率高、登记质量优、群众满意的婚姻登记窗口,登记合格率保持100%,争取全市5个以上登记机关达到合格单位目标;创造条件解决事实收养问题,加强收养登记员培训工作,提高登记人员素质,健全收养档案管理。
2.进一步加大“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力度,严把生态墓地审批关。重点开展坟墓治理工作,严防回潮,确保完成年度30%的治理任务;从严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生态墓地建设面积严格按照总人口的6‰死亡率和每亩300穴及20年为一个周期来规划确定用地面积,高标准,严要求,严防生态墓地变型走样,确保公益性得以体现;做好殡仪服务进社区试点工作,加强协调,严密组织,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结合殡仪服务进社区,大力开展丧葬陋习整治工作,禁止丧事扰民行为。
3.加强对各县(市、区)区划地名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检查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建设,指导各地开展县域和分区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地名问讯电话的管理,加快“数字地名”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地名标志设置;完成第二轮市、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开展无居民海岛名称管理工作。
4.继续做好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举办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座谈会或论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出台《温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修改稿)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草案)》,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公益性社会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社会组织等,社团类培育发展全年全市不少于50家,民非类培育发展全年全市不少于60家。
(六)不断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
1. 继续深入开展“创新形象、树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一是进行总结归纳,将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在创新创业建议书中提出的一些先进理念,逐步加以落实;二是破解一个工作难题,破难攻坚、创新创业是省、市委确定主题实践活动的重点,要进一步强化创新创业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改进方法举措,夯实工作基础,力争年内取得突破,形成政策性、制度化的具体成果;三是认真做好“创新形象、树新业绩”主题活动的总结工作。
2.大力加强民政工作宣传力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做好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做好紧紧围绕解决民生问题的宣传,做好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宣传,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工作的宣传,做好加强民政事业单位建设的宣传。要倾力打造和谐社会建设的民政舆论阵地,积极争取各类主流媒体的宣传,通过建立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等多种方式,千方百计把民政工作纳入主流媒体的宣传范围。
3.认真做好党风廉政、综治、信访、保密、法治建设等工作。党风廉政、综治、信访、保密、法治建设对民政部门意义重大,下半年的重点是做好维稳工作和保密工作,维稳工作主要是在奥运期间要确保无进京上访事件发生;保密工作主要要把自查、抽查和定期检查结合起来,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要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