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9/2006-01000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06-12-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06年,温州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十五”民政工作,规划部署“十一五”民政任务,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更加关注民生民利,更加重视社会建设,更加注重公平正义,进一步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的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区划调整、地名管理、婚姻登记等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指导、规范和保证了民政工作的开展,在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民政部“援建军营图书室”优秀组织奖、民政部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最佳组织奖、民政部 “全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双拥模范城、浙江省抗台救灾先进集体、浙江省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2005年度民政工作“良好单位”、 2006年度全省民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市(三等奖)、2005年度温州市集中供养先进集体、温州市2005年度移民工作先进集体、温州市2005年度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温州市2005年度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温州市农村指导工作先进单位、温州市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温州市抗台救灾先进集体等十九项集体荣誉。
一、2006年民政重要工作圆满完成
(一)群众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和谐的基础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
1、城市社区建设内容进一步深化。积极协调,做好了5月份市委王建满书记对3个城区开展和谐社区建设专题调研、7月份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的大量基础性工作,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一重要文件,确定了我市城市和谐社会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明确了和谐社区建设的主要任务。目前,全市已建有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0个,占街道数的33%;社区服务站180个,占社区数的67%;社区服务设施(网点)20708个,每个社区都建有8个以上便民利民服务网点,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多种服务项目。全市已拥有大量的志愿者和志愿者团体组织。各种志愿者组成的民间组织已登记注册会员268679人,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参加人员153515人次,受益236264人次。志愿者人数已达到社区人数的8%。
2、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重视做好2005年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扫尾工作,目前完成率为99.15%。通过自上而下的政策施行,目前全市各地均已实施村务公开制度,并从内容、形式、程序上逐步做到“三到位”,促进了广大村民干部勤政廉洁,达到了“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的良好效果。据统计,全市村务公开一年4次以上的村2658个,占村总数的49.32%;公开3次的村1412个,占村总数的26.20%;公开2次以下的村1280个,占村总数的23.75%;公开率达100%。在全市实行了村级财务管理三级联网建设,促进了村务公开规范化、秩序化。已在乡镇普遍推行村账乡镇代理制,已有279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5326个村的财务进入中心代理,分别占乡镇(街道)总数的95.54%,村总数的98.83%。乐清、瑞安、平阳等7个县(市、区)的乡镇代理中心实现了电算化,建立了村级财务计算机监督中心。
3、基层民主经验进一步推广。通过各级民政部门1年努力,目前全市有47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鹿城区被命名为浙江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区);乐清市虹桥镇等13个单位被命名为浙江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街道);龙湾区永中街道坦头村等33个村被命名为浙江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2915个村达到规范化建设目标,占全市总村数的54.05%。切实保障了村民“四大民主”的实现,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温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民间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作为2006年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责任制内容,我市民间组织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了大量细致的调研工作。目前我市已成立中共基层社团党组织712个,其中市本级234个(2006年新成立2个),县(市区)478个(2006年新成立3个)。专职工作人员中的中共党员数1007名。民办非企业单位已成立中共基层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132个,其中市本级57个(2006年新成立2个),工作人员中中共党员1755名。全市2006年已登记的民间组织凡是具有三名以上中共党员均已建立了基层党组织,应建率达100%。
(二)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走向深化,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1、加快了城乡低保制度规范化建设步伐。各县(市、区)积极行动,把低保提标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狠抓落实,6月14日,全市11个县(市、区)均完成了提标工作,按照省民政厅规定与最低工资挂钩,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的40%,农村居民低保标准基本达到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60%以上。目前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66622户、124851人,农村支出低保金为8812.18万元,城镇居民月人均补差额为102.4元,增加了23.4元;农村居民月人均补差额为65.7元,增加了19.4元。
2、巩固了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建设成果。全市农村五保对象7382人,已集中供养6600人,五保集中供养率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1.4%和99.6%。同时,各地进一步加大了农村敬老院建设,全市今年计划改、扩、新建敬老院、福利院43所,已投入资金4115.5万元,已完成工程量50%以上的12所,已完工入住的22所,可新增床位1803张。
3、修订了《温州市区社会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降低了门槛,提高了救助标准,全年资金使用率达到80.85%。在救助资金筹措方面,共筹集到账医疗救助资金3389.3万元,其中11月支出1617.94万元,占47.3%。
4、完成了“为民办实事”项目之市区农村残疾人、特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今年计划改造市区农村残疾人、特困家庭危房260户(其中:鹿城区66户、龙湾区74户、瓯海区120户)。通过改造使市区农村残疾人、特困家庭的住房达到基本居住条件。市、区两级分别成立了农村残疾人、特困家庭危房改造协调小组,并多次开展督查。现已完成改造260户,竣工率达到100%。
(三)老龄工作迎来新局面,市老年活动中心正式开工建设。
年初,开工建设市老年活动中心被纳入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经过我局协商努力,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决定,将地处下吕浦的原市妇女活动中心,收回改造后作为市老年活动中心(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2006]7号)。为保证收回工作的顺利进行,12月5日,市政府再次召开协调会,明确按租赁合同到期时收回,决定设立市老年活动中心筹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的成立标志着市老年活动中心正式开工建设。积极开展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创建工作,三年来共完成了154个(不含洞头县2个)社区创建任务。按照2003年底我市城区和2个扩权县(市)实有社区数172个计算,完成率为90%。我市各地农村老年人协会积极开展了以“三好”、“三有”、“三无”为标准的规范化建设活动。截至2006年底,全市共有4658个农村老年人协会,有1820个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达标率为39%。
二、民政其他业务得到促进
(一)应急救灾灾害救助体系经受了地震和超强台风的考验。
2006年我市从2月到8月期七个月间,受到地震、洪涝、台风等各类自然灾害袭击,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据统计,地震受灾人口达162319人,应急转移安置人口达56965人,损坏房屋166579间,其中倒塌房屋196间,危房55252间,直接经济损失3.8亿元;台风(1、4、5、8号)受灾人口达322.6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人口57.5万人次,因灾死亡154人,倒塌房屋8.46万间,倒塌居民房6.06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19.7亿元。灾情(震情)发生后,民政部门立即启动防台抗震预案,急灾区(震区)之所急,坚持“三个第一”的工作方针,即在第一时间上报灾情(震情)。局机关建立了应急救灾指挥中心,实行局领导坐班制,主要业务处室和机关相关处室密切配合,并从下面事业单位调用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共投入1518人次,(其中:地震投入888人次,台风投入630人次),不间断上报灾情(震情),确保了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适时有效地掌握灾情(震情),了解灾区(震区)发展态势。在第一时间派出20个工作指导小组深入灾区(震区)。局领导在地震发生后,立即组织业务处室人员,第一时间赶赴震区,指导当地政府及民政部门开展抗震救助,并根据灾情发展和灾区(震区)实际,适时做出防台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在第一时间向灾区提供紧急援助。为保证灾区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能达到有吃、有住、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可医的“五有”要求,紧急启动政府应急储备和发动社会力量援助灾区行动。地震发生后,省市县向震区拨出救灾款2795万元,提供帐篷1745顶,棉被7467条,毛毯2700条,各种棉衣39744件,冬常衣4500件,油毛毡6000平方米,雨布2吨。采购方便面、饼干、八宝粥、饮用水等应急食品18万多元,有效保障了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和震区社会的稳定。8号台风,市民政局紧急下拨灾区矿泉水3000箱,饼干2吨,八宝粥1000箱及大量蛋糕等救灾物资,并下拨1000万应急救灾款和4158.7万元捐赠款。
(二)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不断规范。
1、婚姻收养登记正常有序。全市婚姻、收养登记工作按照婚姻法、收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登记工作程序,严格依法登记,并对事实收养进行了调研,邵占维代市长在调研报告上做了批示。今年,全市依法办理结婚登记74098对,其中市本级办理涉外、涉华侨港澳台结婚登记1025对;全市办理离婚登记 6523对,市本级办理涉外涉华侨、港澳台离婚登记117对;全市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5780张。全市依法办理收养登记308件,其中市本级办理华侨、港澳台收养15件。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100%。
2、殡葬改革工作卓有成效。今年我局对丧葬礼俗改革开展了跟踪调查,并完成了调研报告提交市政府。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后,各地积极行动起来,青山白化治理工作也进一步取得突破,青山白化治理工作进一步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共拆除治理私坟28149座,治理率达到87%。其中国(省)道、高速公路及重点乡镇沿线私坟治理率达到90%,超过了省里下达的治理率80%的标准。生态墓地建设逐步深入。完成全市生态墓地的建设规划,规划建造生态墓434座,已落实选址305座,其中已审批并已建在建201座,覆盖行政村4509个,覆盖率为83.5%。完成生态市建设目标任务。火化率继续保持100%。
3、区划地名业务稳步发展。今年平阳县、泰顺县相继开通了区划地名网,温州城区、瑞安市、乐清市和泰顺县等完成地名规划文本(初稿)。在城市设标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积极向农村延伸,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实施一年以来共设置路牌3512块,门牌19.2万块,目前全市乡镇设标数已达242个,设标率为92%,提前完成省提出今年完成75%的工作任务。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基本建成,其中收录各类地名信息2万多条等。加强对地名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今年市本级完成6条城区新命名道路名称审核,完成1个综合市场、1个住宅区名称的命名,全市共接受咨询1600多个名称,审核、申报了1418个标准地名,其中道路名称1276个。全年全市共审核登记51个大型建筑物(群)名称。全年市区共修复设立道路标牌18个,修补127处。完善地名数据库建库工作,目前,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均已初步建立,全市地名数据库共录入信息条目23000多条,其中道路名称信息9800多条,建筑物名称信息700多条。今年新增地名信息2728条。完成《温州市民政志---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有关文章撰写工作。完成《区划地名溯源》书稿及1:5万地名数据图的审核修改,编辑出版了《温州市行政区划简册》。在全面完成市际、县际界线勘定、联合检查的基础上,今年着力于行政区域界线图纸资料和联检资料的归档整理,整理出界线图纸档案380多幅,顺利完成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
1、通过完善救助、社区康复、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职工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2006年全市271家福利企业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13亿元,同比增长43%;销售收入105亿元,同比增长38%;实现利润3.8亿元,同比增长6%;工业增加值18亿元,同比增长28%。全市福利企业共为社会提供了15000个就业岗位,其中安置残疾职工6600人,残疾职工占生产工人的比例为56%,安置比例创历史新高。全年福利企业资助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资金总额450万元。今年,市精神病院积极参与市政府建立的“110为民应急救助联动网络”,共收治了241人次流浪“无主”的精神病人,比去年增长了38.5%。市精神病院对这类人员的无偿收治工作,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实施了“星光计划”,各类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不断发展,鹿城区、瑞安市在全国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加大福利机构设施建设,福利床位数由05年的27006张增长到06年的30887张,增加床位3881张,床位数增长达14.4%;建立健全了养育、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相结合的新型孤儿救助制度,实施了“明天计划”,孤残儿童得到了更周到的救助。年底,邵占维代市长带领有关部门对市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了调研,听取了我局专题汇报,落实了建设温州市儿童福利中心等事项。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显著改善了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生活福利服务。
3、全面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市救助管理站全年共接收各类受助人员2366人,同比增长13%,其中未成年人541人。为救助对象提供通讯联系892人次;购买车票资助返乡920人次;护送老弱病残对象返乡102人,提供医疗救治达223人次。9月,经市编办批准,成立了温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4、着力引导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制定实施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社会捐赠和社会互助,全年接受社会捐赠2599.88万元;我市福利彩票全年销售总量达到4.2亿元,创下温州市福利彩票历史销量新高,同比增幅65%,增幅及销量均列全省首位,为国家筹集公益金1.505亿元。同时,资助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了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社会风尚的发扬。
(四)优抚安置制度进一步完善。
1、积极做好“八一”拥军慰问工作,提高了驻军慰问金,进一步密切了温州舰同温州人民的血肉联系;调整充实了市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将双拥工作列入市委督查工作内容;在今年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超额完成了今年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实事项目任务。在民政部组织开展的“援建军营图书室”活动中,成绩突出,三年来全市共援建军营图书747套、74000册,价值25.4万元,被民政部授予优秀组织奖。成功举行了军供站成立30周年和军休所建所20周年庆典活动,军供站获评为“中国绿色饭店”,并多次因后勤保障工作出色受到部队赞誉和授匾。军休所进一步加大了对军休老人的保障力度,提高服务力量,体现组织关怀。烈士馆认真做好了“双千结对共建文明”工作。军供大厦和翠微山烈士陵园建设项目也进展顺利。
2、想方设法解决部队“五难”问题,强化思想教育和政策优待解决征兵难;加大高学历人才征兵比例解决部队吸引保留人才难;利用市场调节解决安置难,2006年度转业士官安置率100%。退役士兵的自谋职业率达到99%;按标准及时兑现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及立功奖金资金,全市义务优待金发放率保持100%;相互协调解决伤病残人员移交地方难,加强保障服务解决基层干部生活难。
3、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06年1月开始调整了优抚对象的定期抚恤标准使优抚对象生活水平随着经济发而同步增长。开展了对退役军人的精神评残工作,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落实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重点优抚对象因病住院,还可以享受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使他们在患大病和重病时能够享受到救助金。按标准及时兑现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及立功奖金资金。今年还对全市烈士陵园和光荣院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出台了调研报告。
三、民政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一)大力开展行风效能建设。
深化效能建设,继续在全系统开展“满意在民政”活动,健全制度,常抓不懈,不断推进行风建设。认真开展市级“文明机关”二轮创建活动并取得了上级好评,不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升民政形象。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完成了民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工作和2005年度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专项执法检查和农村敬老院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二)全面加强人事财务工作。
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采取群众评议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培养后备干部梯队。注重干部轮岗锻炼,竞争上岗,造就一批适应多元化民政业务需要的多面手。强化值班室建设,选拔事业单位新任领导和中层干部、后备干部到值班室值班,有效加强了他们的工作能力。积极协助市审计局完成我局民政事业费全面审计和周文珍局长任期审计工作。今年还对市殡仪馆、温州民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市军供站、市募委办进行内部审计,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坚决制止,使其走上规范化的轨道。救助站开展了救助知识竞赛,丰富了知识培训形式。
(三)不断提高综合工作能力。
扎实有效地做好了邵占维代市长来我局调研的各项工作;科学编制了温州民政事业“十一五”规划;进一步完善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市本级民政门户网站正式开通,民政视频暨救灾快速反应系统运行畅顺;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强,继2005年我市再次步入了浙江省民政信息工作先进市行列;完成了2006年市人大、政协的30多个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并积极做好“回头看”工作;加强民政综合档案室的管理,整理、保存历史文献和资料,通过了市档案局的验收;计划生育、综治责任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扎实开展了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办理信访,出色完成民政部门“四五”普法教育的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