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老年友好,乐享幸福“食”光
发布日期:2024-03-26 16:16:37 来源:温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老年助餐工作关系到老年人切身利益,也是增进群众福祉的关键民生实事。近年来,乐清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助餐这件“关键小事”、“民生大事”,坚持政府主导、方便老人、多元参与、群众有感的原则,构建广覆盖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切实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幸福”。

(一)助餐服务场地多元化建设。积极鼓励因村因社施策,分类探索建设,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社区,我们鼓励引导建设社区食堂;对于经济条件一般的社区,提倡依托中央厨房、餐饮企业、镇街居家照料中心、养老机构等开展配送餐服务。目前乐清市累计已建成老年食堂104家,约占温州市老年食堂的10.29%,其中由村(社区)自主运营达77家,委托养老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运营的26家、餐饮企业社会化运营1家,2023年度完成七优享老有康养助餐服务人次105万次。

(二)助餐服务方式人性化运营。充分发挥邻里“平时离得近、有事来得快、遇急帮得上”的优势,开展农村邻里互助式养老模式,依托党员干部、银铃健康老人及邻里妇女等群体组建助老志愿者队伍,为本村高龄、重病、独居等老人提供助餐、探视服务。

(三)助餐服务资金多样化保障。一是“常规化”政府资助,出台《乐清市老年食堂(邻里食堂)助餐配送餐实施方案》和《乐清市老年食堂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老年食堂建设、运营、就餐及送餐补助扶持政策。新改建的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市财政给予投入建设资金的70%(最高分别不超过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二是“梯度化”就餐补贴。在按照日均服务对象数量,分层分档,每年给予老年食堂运营经费补助。对全市特困、低保、低边老年人及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年人给予就餐补助。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予以配送费补助。三是“多元化”筹资渠道。在市财政加大对老年食堂扶持补助的同时,去年指导乡镇街道成立了老年食堂慈善基金25个,共募集乡镇村社老年食堂慈善资金800余万元。

乐清将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1部门《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持续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扩面增量、提质增效,实现吃的得方便、吃的人多、吃得长久、吃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