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5009/2022-00297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12-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ZJCC10-2022-0008 文号 温民助〔2022〕155号
有效性 废止
温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市区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9 14:49:24 来源:温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民政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为保障全市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抄告单〔2013〕196号“关于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金调整机制”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温政发〔2022〕2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市区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金。标准调整如下:

市区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金每人每月从256元调整到300元。

调整后新的补助标准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所需资金按原渠道给予保障。各县(市)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金标准调整工作根据实际,参照本通知执行。

温州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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