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殡葬领域社会关注热点的思考
信息来源:中国社会报 作者:庸国祥 郭 雷 发布日期:2022-09-09 15:31:26 字号:

殡葬事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以及殡葬事业的快速发展变化,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后,殡葬管理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距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明确殡葬事业发展方向,看清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为、加强殡葬管理。

关注点一: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

殡葬问题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特别是殡葬相关费用问题一直受到群众高度关注。

对于基本殡葬服务,困难群众应予以减免,其他群众可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实际情况确定。2018年,民政部、中央文明办等十六个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各地制定基本殡葬服务清单,把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项目纳入清单范围并实现动态调整;坚持基本殡葬服务公益性,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均等化。群众对基本殡葬服务价格及减免相关费用是认可的,且未出现负面舆情。近年来经济受到疫情影响,若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部免费作出硬性要求,也会给地方财政带来一定负担,因此赋权地方根据经济社会实际决定,更符合实际。

将殡葬服务设定为公益性质。按照《意见》,殡葬服务可以分为基本殡葬服务和非基本殡葬服务,基本殡葬服务具有公益性,非基本殡葬服务具有市场性。殡葬本身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除了基本的民生需求,还承载着对亲人的哀思,传承着千百年来的文化传统,群众的需求千差万别,体现在价格也会有所不同。为解决目前群众反映的与殡葬有关的服务价格高问题,根本上还应明确殡葬服务的基本属性,将殡葬服务整体确定为公益性质。对个性化服务,政府可以按照价格法规定,明确实行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关注点二:殡葬领域行业监管

建立殡葬监管机制,增加监管力量、手段和措施。殡葬事业的复杂多重性,导致殡葬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既需要加强党委政府领导,也需要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目前,殡葬管理中存在部门职责不清、事中事后监管难、机制手段滞后等问题,需要通过文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明确民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殡葬服务机构、行业组织、村(居)委会等各方职责,构建综合监管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的监管机制,加强人员配备和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此外,《殡葬管理条例》中有关殡葬执法的规定手段少,强制力低,实际执行难,与目前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不相适应,亟待修订,以进一步加强殡葬执法的手段和措施。

关注点三:和殡葬相关的基本概念

目前,与殡葬相关的基本概念存在界定不明确、使用不统一的问题,如对殡葬服务、基本殡葬服务和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的界定;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殡葬服务机构等概念还需要明确,在不同文件中使用,如范围一致,应统一表述;“豪华墓”“活人墓”也需要有明确的界定。

关注点四:殡葬信息化数字化建设

信息化是从管理视角去提高效率,而数字化更多是用数据去实现创新发展。殡葬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驱动要素是数据,结合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核心要求,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才是正道。

目前,殡葬行业已建成国家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平台,初步发挥了数据汇总、交换、分析功能作用,已有26个省份建成殡葬信息化省级平台。接下来的任务:一是督促未建省份按既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启动建设。二是建立数据交换机制,推动数据及时交换共享。这里的数据交换不仅是民政系统内,长远来说还要做好民政部门和其他部门间的数据交换。三是不断推进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殡葬领域的运用。在区块链模式下,上链数据不可篡改,真实性有保障,且数据可追溯,泄漏可追责,明确数据的所有权,真正打通不同部门数据共享。要不断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创造、传递并获取新价值,实现殡葬行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