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9/2022-0014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相关规定,拟撤销温州新世纪草中药研究所等2家社会组织。现予拟撤销告知依法公告送达,拟被处罚对象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出申辩意见,联系电话:89985156,89985166,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名单如下:温州新世纪草中药研究所、温州市利祥动物实验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