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与葬:空间意识、场所精神与公益属性
信息来源:中国社会报 作者:王一方 发布日期:2022-07-11 10:00:58 字号:

死与葬是无法回避的人生归宿,人们对于死与葬的恐惧与坦然取决于生命教育与死亡辅导的开展。

在中国文化里,词语的隐喻无所不在。譬如墓园与墓地,同为与丧葬相关的特定空间,但意向却大不相同。墓园多指向文化,让人联想到苍松翠柏、花映彩蝶、美与崇高、豪迈与深沉、神奇与圣洁,寄寓着后人追思慎远的绵绵情愫,更隐含着民德归厚的教化意义。墓地多指向经济,让人联想到公平交易、适宜价格,身后之事的奢华与简朴、铺张与节俭,折射出逝者身份的雅俗、家境的隆衰,也引发高下、清浊的议论,还掺杂社会福利的多寡与利益的均沾。

由此可见,丧葬空间的认知具有社会、经济、文化、心理的多向性,也必然呼唤生死、丧葬境遇的多样性、艺术性、哲理(宗教)性,其背后的哲学、伦理、美育意涵与社会治理艺术都值得深入探究。

死与葬的空间意识

无论是墓园还是墓地,都是一个二元空间。首先是一个承载遗体、遗骨、遗物,完成丧葬使命的物化空间。伴随着城市化脚步的加快,公共墓地、陵园的兴起,绿色丧葬(花葬、树葬、海葬)的倡导,土葬与火葬比重的异位,甚至还出现了遗体冷冻的死而不葬形式(期待未来技术化复活),人们对这一空间的认知在逐渐转变,人们不再将其视为唯一的叶落归根的身后归宿。墓园何以精神化?离不开灵与肉两分意念。楚三闾大夫屈原的《国殇》里有“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虽说烈士的英灵化作金星,光耀古今,但离不开墓园的庄严、神圣境遇;《招魂》中回答“魂兮归来”命题,不外“掌梦”(托梦),伤春心(清明墓祭),哀江南(寄哀情于山水,所谓“青山有幸埋忠骨”),才能弥合“魂魄离散”之苦。和平年代里,灵堂里无处不在的“精神不死”“音容宛在”寄寓着后人的追怀心愿。

从哲学修辞看,空间(space)可以分而析之,“空”不过是一方待填充的可及虚空(不可及的虚空为“太空”),“间”则是主体意识、生命价值、精神诉求的围合,因此,墓园空间的内涵远远超越二元论,进入人类价值认知的高原地带。它首先是“视听(哀伤表达)空间”,其次是“情绪(哀伤宣泄)空间”“记忆(爱的遗产)空间”“象征(幻灭隐喻)空间”“精神(灵性交集)空间”“社会(身份、交往)空间”“文化(传统习俗,宗教仪轨)空间”,横亘在阴阳(生死)两界的过渡地带,墓园必定叠加与杂糅了众多空间遐想,赋予更丰满、诡异的心灵投射。因此,墓园是穿越人生曲折、进行生命教育与死亡辅导的最佳课堂。

死与葬的场所精神

“场所精神”的精神源头可以追溯到海德格尔“诗意的栖居”理念。在这里,栖居的时空延展性不限于肉身生命,而放大到精神生命,将“栖居”意念转化为“场所精神”这一特定概念并予以充分诠释。无论对于逝者还是幸存者,死亡都是一个肉身与自我感崩解消融(临床死亡、生物学死亡),逐渐转向内在灵性(社会学死亡)的过程。

人营造环境,环境也营造人的心境。墓园营建就是要把今人与先人的对话内嵌于人与环境的对话之中,生死两相安(和谐)是一件精神奢侈品,人们在精心地设计、诗化墓园的环境,墓园环境也在抚慰、安顿人们的心灵。无疑,优美、空灵的墓园环境还能够促进社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墓园沉思的目的在追思慎远、民德归厚。至于场所精神如何培育?首先要对情感空间有深入的了解,然后在艺术创新意识的引领下,借助自然风光、艺术作品、装置赋予场所一种神圣、坚毅的精神。在中国殡葬界,成功的案例不少,譬如上海福寿园的新四军将士纪念园,江南名人纪念馆、湖北咸宁市郊的仙鹤湖、北京北郊的九公山纪念园,都是生命终极意义的凸显,是化蝶遇仙、驾鹤远行的诗意呈现。

死与葬的公益性

医疗服务、殡葬服务归于公益性事业或行业,不以营利为目的,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与殡葬优雅的诉求。

但是,人类追求公益性的历史告诉我们,公益性是分层次、分序列的,绝非一个纯粹的财政包干模式。就医疗公益性而言,有三个层次,分别为慈善公益性、保险公益性、财政公益性。古今中外,大都实行混合型的公益性模式,而非单一模式。

保险公益性既有公益的因素,也有市场的因素,其机制在于统筹(众筹)社会个体之间与人生各个时期的风险管理资源,形成一个共生共享的调节池。目前,医疗险、养老险、护理险已臻成熟,保险筹资多用于医疗、养老、护理等人生活力期、失能期、失智期的干预与照护,大多还没有延伸到生命归于寂灭的殡葬环节。不过,随着医疗殡葬一体化思维的发酵,一些机构正在尝试打通两个服务。譬如,我们的医院、护理院、养老院都聚焦于某一主业,但是,随着老龄社会、长寿社会的降临,医疗为主业的医院正在向养老、安宁疗护病房拓展。一些保险公司兴办的养老机构则由单一的助老、护老向着“养老—送终”目标拓展。虽然这些试点服务还处在探索阶段,费用标准也不具备普惠性,但这一全流程统筹、保险预先筹资等思路值得认真总结。

毛泽东在张思德的追悼会上,发表《为人民服务》的讲话。他说:“今后我们的队伍里,不管死了谁,不管是炊事员,是战士,只要他是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的,我们都要给他送葬,开追悼会。这要成为一个制度。这个方法也要介绍到老百姓那里去。村上的人死了,开个追悼会。用这样的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使整个人民团结起来。”由此可见,普惠性的丧葬活动最能体现公益性,也就是说应该由政府和财政托底保障。对于那些对社会作出巨大贡献的劳模、荣军、烈士,理应通过各级财政安排较高标准的丧葬祭扫费用,并赋予更多精神层面的褒扬,让他们的利他行为成为全社会的道德楷模。对于普通民众,尤其是那些需要救济的底层人群,财政也应该有基本的、普惠的丧葬服务(葬式、葬仪),尤其要制定绿色丧葬的基本流程与套餐式服务,目的是引导社会朝着绿色丧葬的新风俗转变,不断推动“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等取得新进展,实现并优化“死有所葬”的人生终幕。

(作者系南方科技大学人文科学访问教授、北京大学科学文化研究院研究员。文稿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