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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现将《温州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民政系统
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根据《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和省、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随温州“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发展赶考道路,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提升民政干部和群众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以健全普法责任制为保障,着力解决民政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民政普法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为“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显著增强,民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力提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民政服务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高,民政重点领域依法治理纵深有序推进,基本形成党建引领、机制健全、责任落实、宣传广泛的法治工作格局,为温州民政努力争先进位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民政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扣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力筑牢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保障性。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牢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初心,着眼于人民群众对民政领域的法治需求,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进普法宣传,增强内容的多样性、丰富性和生动性,全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创新实践,服务改革。立足全市民政工作实际,正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主动探索“八五”普法新思路新模式,依托数字化改革和共同富裕双向赋能,推进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载体平台、方式方法拓展升级,全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创造性和引领性。
二、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
(一)聚焦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民政系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在领会法治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入脑入心上求实效,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聚焦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坚持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精心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向基层社区延伸、向人民群众靠拢,实现宪法教育常态化。
(三)聚焦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扎实推进民法典普及宣传教育,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政工作的一系列新概念、新精神、新规定。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将民法典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积极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宣传走实渐深。
(四)聚焦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贯彻学习宣传党章、准则、条例,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和党员干部考核依据,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制度化。
(五)聚焦宣传与民政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宣传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福利等方面法律法规,增强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的法治意识。着力宣传城乡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事业、地名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着力宣传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在全方位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中的作用。专题宣传民政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提高社会知晓度,为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奠定基础。
(六)聚焦宣传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相关法律法规。对标温州加快建设“千年商港 幸福温州”的城市定位,将中心所需、大局所在和民政所能紧密结合,做好国家安全、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社区管理服务、防治家庭暴力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做好共同富裕、数字化改革、提中扩低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助力温州实现“六个先行”。
三、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和要求
(一)深入推进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体学法、会议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年度法律考试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强化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其在民政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少数”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强化工作人员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充分利用业务培训班、专题讲座、案卷评审等形式,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组织开展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定期开展集中轮训;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负责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相关法治培训,指导根据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群众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深入推进民政服务对象法治素养提升。加大对民政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力度,有效发挥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机构和行政审批、婚姻登记等窗口法治宣传教育作用,根据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重点地分类普及民政领域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民政服务对象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合法合规开展有关活动。倡导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开展违法失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四)深入推进民政各项业务领域规范建设。推进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和各项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婚俗改革,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保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及时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引导群众依法办理丧事活动,推动殡葬业依法健康发展。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同机制,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增强全社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自觉性。
四、普法宣传的重要途径和措施
(一)依托数字赋能促进精准普法供给。打造多元数智开放共享的普法供给端,利用门户网站、抖音、微信、微博、电子屏等融媒体,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矩阵,传播民政法治题材的微视频、微动漫、小案例等作品,促进单向式普法向互动式、沉浸式、场景式、体验式普法转变,优化体验感和参与感,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运用数字化技术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科学化、精准化、协同化水平,让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更易满足群众法治需求。
(二)依托行政行为促进全程实时普法。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业务服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在立法过程中普法,充分利用规范性文件等起草制定的过程,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专题解读、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提升社会知晓度;在执法过程中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宣传普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规范,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普法;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过程成为普法公开课。
(三)依托社会力量促进全民普法守法。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相关社会组织结合自身宗旨、业务范围、会员特点等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鼓励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规范开展普法宣讲、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志愿活动。畅通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参与普法途径,配合司法部门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增强社会普法力量。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资金项目扶持,配合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四)依托民政特色促进法治文化建设。整合具有温州民政特色的法治文化资源,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融合发展。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民政服务机构、社区服务场所、民政网络平台等场合中,更充分体现法治元素。在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国际社工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通过故事化、可视化手段推动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大力宣传与民政工作相关的尊法守信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
五、工作步骤
“八五”普法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各级民政部门根据本规划和本级党委政府普法规划,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培训普法骨干,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各级民政部门依据研究制定的“八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八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完成对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将“八五”普法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统筹实施。市民政局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八五”普法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按要求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健全完善内部法治宣传教育协调机制作用,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普法工作难题。
(二)加强经费保障。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预算专款专用,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情况,加大普法宣传经费投入,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普法能力建设。把普法要求作为民政干部培训和执法人员培训必备内容,加强民政干部普法意识和普法能力,培养普法工作骨干。鼓励吸收符合要求的专家学者律师充实民政普法宣讲力量,共同推动“八五”普法提质扩面。健全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民政普法工作规律性、应用性和对策性研究,为提升普法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强监督考核。主动发挥考核评价的“助推器”作用,适时开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阶段性检查、专项督查等,加强普法工作日常指导和监督,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和激励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总结表彰先进、通报后进,促进普法规划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