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2021年温州市“社会工作实务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9 09:30:28 来源:温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龙港市、经开区民政部门:

为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温州市民政局决定开展2021年温州市社会工作实务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宗旨

通过征集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的优秀案例,鼓励社会工作领域从业人员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务能力,推动社会工作的专业发展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彰显温州市社会工作发展的专业特色。

二、案例范围和要求

(一)在温州市地域内发生及实施或由本市机构或个人实施的案例,依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的优秀案例优先入选。

(二)案例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老年、儿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流动人口社会工作等;

2.家庭、学校、企业、医务、救助社会工作(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就业支持)等;

3.城乡社区建设(社区自治、社区发展);

4.戒毒、矫正、精神健康、灾害、优抚、信访、宗教社会工作等;

5.其他。

三、征集条件

(一)真实性。参选案例所提供的案情、工作过程、记录材料等需来源于实际社会工作,内容需真实有效,评述需公正客观。申报案例所提供的材料应源于实际工作。

(二)专业性。参选案例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能够反映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方法与技巧,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示范性。参选案例需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对同类服务具有积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四)创新性。参选案例需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采用创新的理念或手法解决常态性社会现象,或者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手法介入和解决新的社会问题。

四、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案例应符合下述要求,不合要求的不予评选。

(一)格式要求

1.个案工作案例由背景介绍、分析预估、服务计划(包括服务目标、服务策略、服务程序等)、服务计划实施过程(正文中应重点描述服务如何开展,详细的工作记录、对话等文本可作为附件)、总结评估和专业反思六个部分构成。

2.小组工作案例由背景介绍、分析预估、服务计划(包括小组理念、小组目标、小组性质、对象、时间、小组程序等)、服务计划实施过程(正文中应重点描述服务如何开展,详细的工作记录、对话等文本可作为附件)、总结评估和专业反思六个部分构成。

3.社区工作案例由背景介绍、分析预估、服务计划(包括服务目标、服务策略、服务程序等)、服务计划实施过程(正文中应重点描述服务如何开展,详细的工作记录等文本可作为附件)、总结评估和专业反思六个部分构成。

(二)文字要求

1.逻辑清晰、结构完整、文字简洁、分析到位,正文字数以3000字左右为宜。

2.涉及社会工作服务主体和客体的术语统一使用“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的表述,不使用“社工”、“工作者”、“工作员”、“辅导员”、“咨询者”、“案主”、“工作对象”、“当事人”等表述。

3.对于服务对象的姓名、住址、单位等涉及隐私的内容,应注意保密并作技术性处理。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请各县(市、区)民政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地区案例申报工作。市本级各申报单位或个人要在8月31日前将案例文稿邮寄快递或传真至温州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并同时将稿件电子文本发送至指定邮箱,在信封和传真空白处注明“参选案例”。

(二)推荐。请各县(市、区)民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把关,重点审查申报案例是否真实有效、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对经审查合格的案例,由各县(市、区)民政局择优于9月10日前向温州市民政局推荐。各县(市、区)推荐案例数量需达到当地持证社工人数的1%。

(三)评审。10月组织专家和实务工作者,阅读案例材料,撰写评语,召开评审会议,确立入选名单。

(四)公示。在温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和社会工作门户网站公布拟入选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对经审核确有问题的案例,撤销其入选并予以公告。

六、推广应用

根据评审意见,将甄选出的部分优秀案例汇编成册,优先向民政部、省民政厅推荐。同时,委托有关单位编辑出版,用于日后继续教育培训或民政干部内部培训,向全市推广应用。

七、 申报提交材料

(一)每个案例需单独填写“案例征集评选申报表”(见附件)

(二)参选案例1份(案例具体要求见材料要求)

(三)社工证件复印件1份

文件包名称:案例评选+姓名

附件下载方式:温州市民政网(http://wzmz.wenzhou.gov.cn/)→通知公告

联系人:金丽丹   电话:89985177

地址:温州大道2299号(温州市民政局1713室)

邮编:325000   电子邮箱:wzsg2013@126.com

附件:案例征集评选申报表.doc

                                                                                                        温州市民政局

                                                                                                      2021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