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儿童福利院开展
“共同关爱•护童成长”未保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1-06-25 10:38:26 来源:市儿童福利院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为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了解更多与自身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6月24日下午,温州市儿童福利院(温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走进瓯海区瞿溪街道埭头村,开展以“共同关爱·护童成长”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做出全面规定,未成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要,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活动现场,温州市儿童福利院(温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横幅、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品的形式向瞿溪街道埭头村的群众进行解读、法制知识科普,并现场与群众互动,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通过进村入户宣传,使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儿童筑起一道多维度全方位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