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政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8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1-06-11 14:16:52 来源:温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林加帅代表:

你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建议》(人大建议683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社工机构,加快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民生实事,具有重要意义。你的提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社工人才的角度,提出的建议具有指导性,深受启发。

一、关于健全职级体系和薪酬保障,制定薪酬指导价位表的建议

目前,国家没有制定实施对社工专业的薪酬指导价位表,对于体制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待遇与其聘任的相关专业技术岗位相关,严格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其聘用到相应岗位,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对于体制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温州市政府相关文件对临时工(包含社工岗位)的工资标准做了明确,规定4.1万/人/年,明确了项目购买中,人员工资不允许从政府机构执行项目的人工成本列支。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和指导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社会服务的相关岗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地方按照不低于当地专业技术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制定薪酬指导标准。同时我们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争取推动、引导将编制财政预算时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社会工作服务政府购买项目中去,鼓励和支持社工行业协会积极探讨研究制定社工行业公共服务购买实施细则(含标准)。另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深圳等地尚有一定差距,社会工作开展也正在不断摸索当中,我们也将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我市社会工作站建设的不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不断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作用不断凸显,社工人才的薪酬保障也必定会日渐完善。

二、关于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温州高校恢复社会工作专业,加强社工人才队伍教育培训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工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和激励保障,切实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取得全国和温州市级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有17439人,现有社会工作机构206家。

(一)社工人才激励问题

2020年1月印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提出近三年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目标和措施,明确到2020年全市持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8万人。2020年9月我市全面启动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专门就社区社工招录进行明确,开发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680个以上专项招录高校毕业生,并对待遇做出明确要求。

2020年更是对人才政策进行迭代升级,出台温州“人才政策40条”2.0版的《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对包括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在内的各类人才在温就业创业提出系列的优惠政策,2021年1月印发《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明确将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纳入C类。

下步,我们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在人才机制完善和政策优化中,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为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高校停招社工专业问题

前几年,部分温州高校曾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都因学校办学定位、办学基础、生源等因素影响,都停止了招生。2017年开始,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将民政管理和社会工作两个专业进行整合,停止社会工作专业招生,改为在民政管理专业中招收社工方向学生。该专业拥有智慧民政实训室、小组工作室、个案工作室、应急救护实训室等专业实训基地,先后被评为浙江省示范性实训基地、温州市示范性实训基地。拥有6家校外实训基地,开设有社会学概论、民政概论、社会工作概论、社会组织工作实务、社会调查方法、社会组织运营实务、心理咨询、简易急救等课程。

下一步,教育部门将视人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开设社会工作专业。同时,市民政局将联合市教育局督促学校通过开设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心理学、社会问题概论等选修课,供有兴趣或学有余力的同学选修,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社会工作理念和社会价值观。

(三)社工人才教育培训问题

温州市民政局大胆实践,根据人才发展的梯度需要,形成了社工考前辅导、能力提升,领军人才、专业院校培养四位为一体的人才培育体系,先后组织100多人次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各类高级人才培训班、社工行业组织建设班和社工能力提升班等专题培训,培训省级社工督导6名,连续六年举办了理论与实务、督导相结合的社会工作实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选送300名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上海、厦门、广州等地进行实务方法与技巧的跟班学习。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社会工作督导队伍建设,引进省内外资深社会工作督导,在全市选拔培养一批具备丰富实务经验、善于解决复杂专业问题、掌握专业督导方法的社会工作督导。分层分类开展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能力提升培训,优先考虑本地有资质的社会工作实训基地,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实训基地的作用。

三、关于规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供给与购买,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审机制的建议

2021年4月1日,温州市民政局和温州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温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指引(试行)》(温民社〔2021〕36号),阐明社会工作站的总体目标、功能定位、建设程序、建设标准和服务内容等,其中特别明确了要做好社会工作站的经费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社会工作站工作人员工资、奖金、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有条件的地区参照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要求给予保障,并要求建立合理的人员薪酬调节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将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市级财政部门将根据各地社会工作站新的建设投入总额给予一定建设经费补助,县(市、区)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资金做好镇(街)社会工作站经费保障工作,同时积极引导慈善资金支持社会工作站建设,让社会工作站发展更加完善,让社工的福利得到更好的保障。

同时,为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市民政局每年根据社会组织发展规律变化,编制《市本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公示名录》,要求各社会组织应当遵循客观、有效的总体要求,结合业务范围和年度工作安排,参照《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0年度)》,审慎选择较有经验、能力和基础的事项作为承接内容,促进服务供求对接的有效性、稳定性。

四、关于加强行业自律的建议

我局积极指导公益性社会组织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各项活动,规范社会组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建立和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职责和议事规则,实行民主选举、差额选举制度,扩大直选范围。涉及公益性社会组织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要经过民主程序,建立科学决策制度,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推行监事会制度,逐步形成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合理分工、互相监督、有效制衡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四大治理主体相关制度,专人规范化指导协会召开成立大会和换届大会,全程参与监督。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政府部门综合执法机制。实施社会组织执法常态化,对违反社会组织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和在年检中发现问题或逾期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启动执法程序,并落实日常“双随机”检查,督促社会组织规范有序运转。

最后,感谢你对民政社会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陈晓君,联系电话:89985152,13906770201。

                                                                                                                    温州市民政局

                                                                                                                     2021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