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和深化我县疫情防控和移风易俗工作成果,现将清明节期间文明安全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要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减少祭扫现场人员集聚,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祭扫人员体温和健康码检测、口罩佩戴、员工健康检测等防控措施,严禁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提供鲜花取代传统祭祀用品,引导群众选择文明低碳祭扫方式。
二、倡导在全县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散埋坟头采用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等无烟祭扫方式,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防火灾事故。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主动采用网上祭扫、寄语祭扫、小规模居家追思等远程祭扫的方式,由倚重实物现场祭扫转为情感慰藉寄托哀思,告别传统祭祀陋习,营造文明祭扫新风。
四、即日起,广大居民要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大局,依法文明有序开展清明节祭扫活动,对违反通告要求,扰乱殡葬管理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现场管理,危害公共安全、造成社会恶劣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