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市商务局:
林蓉蓉等 2位代表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规范旧衣物公益回收管理的建议》(人大建议226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赞同林蓉蓉等 2位代表的观点。与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开展废旧物品回收利用的性质不同,以公益慈善名义开展旧衣物等废旧物品捐赠回收,属于公开募捐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不能开设捐赠接收网点,也不能以慈善名义募集衣物等物资后用于赚取商业利润。
我局一直将加强对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的监管作为工作重点,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活动进行清理规范,以维护慈善募捐管理秩序。要求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前,依法制定公开募捐方案报同级民政部门备案,并定期在民政部统一的信息平台发布公开募捐及募得款物使用情况。社会公众发现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却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以上会办意见供贵局答复建议时参考,感谢贵局一直以来对慈善捐赠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鲍慧,联系电话:89985178,13587688045。
温州市民政局
2021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