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养老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关注和满足海岛老人养老需求,提高离岸海岛养老服务品质,市民政局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海岛支老、一起安好”行动的通知》(浙民养〔2021〕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该方案。
二、工作目标
统筹全市优质养老资源,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全力做好洞头区鹿西乡、瑞安市北麂乡、平阳县南麂乡结对支老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离岸海岛的养老服务质量,力争每个海岛老人都能享受到贴心、专业的养老服务,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四项:
(一)明确了支老工作计划。在3年内(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每半年组织选派一次支老人员上岛服务,首次驻岛不少于30天,其后每月驻岛不少于5天。成立“海岛支老专项基金”“海岛支老服务联络队”“海岛支老志愿服务队”保障支老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了支老工作方向。落实专业服务人员进岛、适老服务设施进岛、优质服务活动进岛以及智慧服务模式进岛。支老人员根据岛上老人需求制定详尽年度工作计划,海岛支老志愿服务队在支老人员驻岛“空窗期”上岛开展服务活动。
(三)明确了支老人员条件和待遇。支老人员均为各单位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养老服务行业能手。支老期间人员工资与往返路费由派出单位承担,市慈善联合总会向支老人员每人每半年发放海岛工作补贴6000元。
(四)明确了支老工作机制。成立以市民政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民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民政局业务处室负责人和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和督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联系人:董克文,联系电话:0577-89985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