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社区社会组织培优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0-13 17:22:34 来源:温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起草背景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健全制度、优化结构、提升质量,有效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参与度和贡献率,推动社区社会组织更好发挥作用,市民政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制定《温州市社区社会组织培优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二、制定依据

1.《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民办发〔2020〕36号);

2.《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和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

3.《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区社会组织培优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浙民民〔2021〕120号)。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为工作任务,包括完善分类管理、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名称、推进平台建设、强化精准对接、拓展资源供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

第三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保障、抓好典型培树三个方面强化组织实施。

附件部分为乡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指引(试行),包括实体运作、专业运营、专项资金、党建引领、组织培育、枢纽作用、专业服务、社会评价等评分指标,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水平,推动各地实施服务平台工作评价。

联系人:陈素丽,联系电话:0577-89985175。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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