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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领域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1-01-29 10:05:44 来源: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全市各社会组织:

冬春季气温低,是呼吸道传染病的常发、多发季,加上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进一步增加疫情传播的风险。同时,受寒潮等恶劣天气影响,安全生产风险剧增,事故易发多发。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压实责任,积极应对防控

各社会组织要做好自身防疫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完善预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做到防控工作无死角、全覆盖、零差错。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严格落实办公区域和会议室、接待场所等防疫消毒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省外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附近城市。可采取灵活方式开展工作,减少人员流动。特别是要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原则上取消社会组织年会、庆典和集体团拜等活动,不组织大规模聚会聚餐,倡导各社会组织不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并做好防疫抗疫的宣传和引导工作,提倡采取视频形式。按章程规定需换届选举的,经报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同意,原则上延期换届。

二、发挥优势,主动参与防控

各社会组织要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依法有序参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行业协会商会要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会员企业加急生产紧缺防控医药产品和设备,加强行业自律,杜绝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学术类、科技类和专业性社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治宣传,加强科学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科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社区社会组织要积极响应所在地党委政府的号召,协助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网络社会组织要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加强疫情防控正面引导和宣传。其他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有序参与和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三、坚持底线,抓实安全生产

各社会组织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冬季天气干燥,用电量大,易引发火灾,要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做好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强化用电、用火、用气以及易燃可燃物安全管理,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最大限度防范火灾事故。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和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力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重点事项的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命财产安全。民政领域社会组织尤其是民非养老服务机构要按照行业条线部署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巡查和夜间值守,强化用电、用火、用气以及易燃可燃物等安全管理,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最大限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明纪律,廉洁节俭过节

各社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开展“光盘行动”,引导形成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尤其是餐饮、食品类行业协会要加强宣传,多方引导会员单位诚信经营,厉行节约,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餐饮生产、加工、服务全过程,推动形成节约为荣、浪费可耻的新风尚。要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节日期间,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杜绝违规吃喝、享乐奢靡反弹回潮。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形成节约为荣、浪费可耻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