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
发布日期:2020-07-27 14:44:10 来源:省民政厅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7月21日,省民政厅在淳安县举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启动仪式并开展首场宣讲,余强副厅长出席活动并宣讲第一课。杭州市民政局、淳安县有关领导及相关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部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家长共200余人参加活动。

余强副厅长围绕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希望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省妇联、省检察院分别从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宣讲。宣讲组成员通过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的耐心讲解,让参加活动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以及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获益匪浅。

儿童是民族的未来、国家的希望。我省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群体,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履职,主动作为,进一步健全了儿童福利政策体系,完善了工作体制机制,拓展了关爱保护网络,提升了服务保障水平,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维护了儿童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从7月开始,全省各地将陆续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集中宣讲活动,重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家庭监护责任和亲情沟通教育、儿童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等安全自护教育、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儿童主任履职教育、预防打击针对儿童的不法侵害案例宣传教育、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宣传等方面内容开展宣讲。通过宣讲活动,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儿童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监护督促和指导等工作;引导儿童主任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及时协助提供针对性关爱服务,切实维护儿童基本权益,让村(社区)真正成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乐园。

活动期间,余强一行还调研了淳安县儿童之家建设工作,慰问了淳安县殡仪馆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