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民政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民政部门: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老年服务与管理、特殊教育、康复治疗专业毕业生在市区养老服务机构入职的补贴工作,决定开展入职奖补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市区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工作满一年的专业属老年服务与管理、特殊教育、康复治疗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按照本科以上、专科、中职分别给予个人5万元、4万元、3万元的补贴,补贴分3年按第一年20%、第二年40%、第三年40%的比例给予。
二、申报方式
申报者到入职的养老服务机构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报。
申报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 《温州市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学生入职奖补申请表》(附件)原件一份。
(二)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三)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可由经办机构现场复印)。
(四)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一份。
市本级:温州市民政局(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299号)。联系电话:89985185。
鹿城区:鹿城区民政局(温州市洪殿北路128号)。联系电话:88362046。
龙湾区:龙湾区民政局(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4楼)。联系电话:86966256。
瓯海区:瓯海区民政局(瓯海区瓯海大道900号)。联系电话:88590868。
经开区:经开区民政部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联系电话:86999935。
洞头区:洞头区民政局(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59386271。
三、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20日,请在法定工作日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受理对象为:毕业后在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工作满一年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专业属老年服务与管理、特殊教育、康复治疗)。
(二)申报者需提供本人的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且市民卡银行账号需激活。
(三)同一对象如已申报《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规定的其他补贴,不得再申报此项补贴。
附件:温州市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学生入职奖补申请表
温州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